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市直相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才政策3.0,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激励各类事业单位及人才在创新创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发挥更大作用,助推我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近期吉林省人社厅、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5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吉林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6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人才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文件电子版请到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告”栏下载(http://hrss.jl.gov.cn/)。
依据文件精神,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项目所在单位向属地人社部门申报并递交相关资料(有主管部门的要经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向属地人社部门逐级申报),初审合格后以红头文件向市人社局进行推荐;市人社局负责审核相关资料,履行相关程序后报省人社厅;省人社厅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并公布名单。申报要求及责任处室(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省级人才项目申报要求及责任处室(单位)联系方式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林市财政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