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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转接相关程序(流程)

        时间: 2020-06-15 14:53

        应届毕业生档案邮寄相关信息

        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名头为“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吉林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吉林市非公有制单位的,可由其所在高校将其档案邮寄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邮寄具体信息如下:

        邮寄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辽北路166号 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接收人:档案管理科

        联系电话:0432-62507901

        邮编:132000

         

        流动人员自带人事档案接收流程

        1、自带档案办理档案保管手续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拥有吉林市户籍;

        二是工作单位在吉林市并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自带档案须为密封档案,已开封的档案一律不予接收。

        3、自带档案办理档案保管服务,在档案材料齐全无误情况下,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密封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须随档案一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户口本原件或劳动合同原件。

        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办理档案保管手续的,可由代办人办理。除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授权委托书(须本人签字按手印);

        3)无法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办事人员请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科(301室)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相关手续。咨询电话:0432-62507901。

         

         

         

        存档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

        1、办理条件

        1)存档流动党员,即档案存放在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流动人员中的党员。

        2)本人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中党员材料齐全。

        3)本人是毕业的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

        4)本人没有毕业出国(境)留学。

        2、转入党组织关系

        1)吉林省内转入组织关系

        省内存档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系统进行转递。

        具体程序为:本人在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系统将组织关系转到中共吉林市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委员会”后,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或代办人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近期手持身份证原件上半身清晰照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能够显示本人电子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填写存档流动党员登记表。流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1个工作日办结。

        2)吉林省外转入组织关系

        省外存档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通过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转递。

        具体程序为:本人在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名头为“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去向为“中共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员工作委员会”的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到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换信(即更换名头为“中共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员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或代办人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近期手持身份证原件上半身清晰照片)以及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能够显示本人电子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填写存档流动党员登记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1个工作日办结。

        3、存档流动党员请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综合科(411室)办理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相关手续。咨询电话:0432-62507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