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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全市开展2021—2022年度企业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通知

        时间: 2022-06-13 16:33

        全市各企业单位:

        为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树立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履行诚信职责,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吉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吉林市劳动监察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2022年度企业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1年4月1日2022331

        二、评价范围 
          (一)驻吉林市范围内的中央及省属企业;

        (二)在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

        (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四)在市区开展业务的劳务派遣机构及相关用工单位。

        三、评价方法和内容

        本次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主要通过企业单位主动申报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地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详见填报表格。

        四、评价标准及结果运用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B、C三级:

        (一)对评为A级的诚信单位,三年内免予年度书面审察,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除特殊专项检查外,免于一般情况下的检查;在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享有优先推荐与劳动保障工作有关的评优资格;建筑企业可降低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比例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业务办理过程中,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优先给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项资金扶持。

        (二)对评为B级基本守法诚信单位,适当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频次,加强政策辅导和咨询,帮助改进劳动用工管理,提升诚信等级。

        (三)对评为C级的失信单位,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巡视频次和力度,并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劳动监察支队要将其列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黑名单,在媒体上对其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向信用信息平台推送违法信息、实现信用信息互认共享。

        五、材料报送

        全市符合评价条件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到市劳动监察支队领取表格或在吉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服务之窗栏目表格下载子栏目中自行下载(http://rsj.bjxrth.com/fwzc/bgxz/),依照评价条件自愿申报相应等级;如实填写后报送至吉林市劳动监察支队(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105号)。

        船营区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建筑企业同时上报在建项目登记表)、上一年度参评企业、中央省属企业及在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请联系监察一科,电话:63097207;

        昌邑区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建筑企业同时上报在建项目登记表)、上一年度参评企业、中央省属企业及在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请联系监察二科,电话:63099126;

        丰满区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建筑企业同时上报在建项目登记表)、上一年度参评企业、中央省属企业及在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请联系监察三科,电话:63097628;

        龙潭区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建筑企业同时上报在建项目登记表)、上一年度参评企业、中央省属企业及在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请联系监察四科,电63097377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企业请联系专案科,电话:62560170;

        商业类企业请联系养老监察科,电话:63093896

        在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请联系各区劳动监察大队。

        船营区劳动监察大队联系电话:66097806

        昌邑区劳动监察大队联系电话:62493110

        丰满区劳动监察大队联系电话:64657304

        龙潭区劳动监察大队联系电话:63041678

        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联系电话:64798937

        经开区劳动监察大队联系电话:63451952

        六、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附件:附件1.企业诚信评价申报表.xls

             附件2.诚信等级评价评价表(在建项目).xls

             附件3.企业单位诚信档案.xls

         

         

         

         

                                      吉林市劳动监察支队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