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人社厅函[2022]99号)相关规定,加力支持纾困稳岗,对我市施工企业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缴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企业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吉林市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2.吉林市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3.吉林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企业需要填写《吉林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暂缓存储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022年6月27日
关于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申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人社厅函〔 2022〕99号), 企业(以下简称存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申请(工程名称和 建设地址)暂缓存储 (金额大写: )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本企业承诺将于缓缴期结束后 (时间)前完成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手续,否则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经办人: 电话:
(存储企业名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