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9号)要求,组织开展全市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在临床救治、检查检测、终末消杀、物资保障、医疗及隔离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且聘任相应级别岗位满三年(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满三年)、拟晋升上一级职称(含晋二、三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已参加年度正常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不再单独激励。已享受2022年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提前一年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政策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评聘原则
本次职称(岗位)申报评审工作是落实我省抗击新冠疫情有关政策,给予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一次参评机会,评审将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力水平和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贡献,切实做到把品德好、能力强、业绩优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出来。
三、指标数额
根据省人社厅对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推荐指标分配情况,结合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实际,对全市职称激励指标(含二、三级岗)进行分配,详见《吉林市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推荐指标分配表》(附件1)。
四、推荐方式
(一)评聘结合高校、医院推荐。按照省人社厅要求,由评聘结合高校、医院组织推荐,确定拟推荐人选,以正式文件形式报省人社厅。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推荐。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组织本地申报推荐审核工作,汇总确定拟推荐人选,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人社局。
(三)市直部门推荐。由各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组织行业内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市委宣传部负责推荐新闻宣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市卫健委负责推荐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市教育局负责推荐教育教学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市国资委负责推荐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推荐市场监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市交通局负责推荐交通运输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市住建局负责推荐建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其他市直部门负责组织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人社局。
(四)市人社局组织审核推荐。市人社局负责组织本市申报推荐审核工作,汇总确定拟推荐人选,以正式文件形式报省人社厅。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荐。按照个人自愿申报、主管部门(单位)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拟推荐人选须在推荐部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二)填报材料。申报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职称激励政策人员需符合2022年各系列职称(二、三级岗)申报基本条件。各县(市)区、各部门向市人社局报送推荐人选时,应填报如下材料:
(1)《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一览表》或《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岗位激励评审一览表》或《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岗位激励评审一览表》(A3纸质版5份,附电子版);
(2)公示结果证明、推荐报告文件;
(3)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证明、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近三年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原件;
(4)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工资表(复印件盖章),近五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5)企业人员提供企业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原件;
(6)业绩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汇总表》或《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二、三级岗位激励评审汇总表》(纸质版2份,附电子版)。
省人社厅授权的评聘结合高校、医院(不含职称评聘结合改革第三批授权单位)按照《关于开展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9号)要求,将相关材料直接报送省人社厅专技处。
(三)专家评审。省人社厅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规〔202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
(四)结果公示。省人社厅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发文和聘任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人社局、各部门及评聘结合高校、医院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加强政策宣传,让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知、尽知,有序推进推荐申报工作。
(二)认真组织。各县(市)区人社局、各部门及评聘结合高校、医院要周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人员推荐,将疫情防控期间在临床救治、检查检测、终末消杀、物资保障、医疗、院感防控、宣传报道、心理疏导、在校学生管理、核酸检测(验)、药品生产研发、志愿服务及隔离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等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上来。
(三)按时申报。各县(市)区人社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所有附件均可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或职称处微信工作群下载)。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专技处 赵俊岭、郭德杰、齐峰
受理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月8日。
受理地点:吉林市松江东路65号劳动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432-62507806、0432-62507807
附件:1.《吉林市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推荐指标分配表》
2.《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一览表》
3.《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岗位激励评审一览表》
4.《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岗位激励评审一览表》
5.《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汇总表》
6.《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二、三级岗位激励评审汇总表》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