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事 指 南
事项名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办理条件: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所需材料:
1.社会团体会议纪要(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2.修改后的章程
3.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办理形式及办理时间、地点、承诺办结时限和结果交付方式:
窗口受理快递送达。请您在法定工作日8:30~11:30,13:00~16:30到吉林市政务大厅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我们承诺10个工作日办结;办理结果将通过快递送达,如您想到窗口领取,请告知我们。
窗口咨询电话:0432-64820093,手机号:15144302599;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3:00~16:30。咨询网址:吉林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jlsmzj.gov.cn/。
办理流程:见附图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监督渠道:
1.市长公开电话——12345,24小时受理;
2.投诉举报电子邮箱:
3.直接到吉林市政务大厅9楼909室进行投诉。
主办:吉林市民政局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码:22020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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