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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59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时间: 2021-09-07 08:06

        郝连生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养老机构管理的建议》(第592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对提案中有关问题的答复

          (一)关于“养老机构整体条件较为有限,发展水平不均衡”的问题。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重,我市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截至2020年末,我市城区户籍人口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到48.4万人,人口老龄化占比27.3%,已接近世界公认的30%重度老龄化标准。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发展,2014年印发《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吉市政发〔2014〕10号),明确了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提出构建“9073”养老服务格局,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在各项政策的扶持和引领下,“十三五”期间,我市养老服务业有了快速的发展。

          为加快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印发,2018年末,《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取消民政部门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政策进一步得到深化。截至2020年末,我市城区共有养老机构135家,其中民办养老机构122家,占比达到90.4%。2017年民政部等六部委印发《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通过我市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和消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我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有了持续提升。目前,我市民办养老机构布局基本合理,大中小型、高中低档门类齐全,较好地满足了我市不同类型老年人的入住需求。

          (二)关于“养老机构人员数量不足,专业化水平较低”的问题。

          养老服务是最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行业,目前设置养老护理专业的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较少,医疗护理方面因医护行业本身就人员短缺,造成养老机构很难招聘到能力较强的专业型护理人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另外,养老服务行业的特殊性导致年轻人进入此行业的较少,目前从事此项工作的多为“4050”人员,普遍年龄偏大,学历水平偏低,甚至有部分60周岁以上人员从事养老护理工作。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步扭转人们在养老护理方面的就业观念。另一方面,需要高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根据社会需求,通过逐步调整专业设置,培养出满足养老服务行业需求的养老护理人员和老年人康复、老年人营养等相关专业技术人才。三是加强对现有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现有人员的能力水平。

          (三)关于“养老机构服务设施薄弱,服务资源较为紧缺”的问题。

          一是持续改善公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条件。为改善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提升公办社会老福利的办院条件,我市在2015年开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的基础上,近两年又在市社会福利院开展了养老综合楼新建项目和智障人员生活区翻新扩建项目,在新建项目中,按照《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有关建设和设施方面的标准开展建设,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建设质量,极大地提升了我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环境。

          二是指导民办养老机构改善和提升办院条件。在2017-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过程中,我市按照民政部制定的115项标准,组织和指导养老机构开自查、检查和整改,不断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2019年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规定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至此,连同《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在内已出台三个养老机构国家标准。下步工作中,我们在加强对养老机构行业开展指导的同时,加大宣传指导和检查力度,抓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在内的三个标准在我市养老行业的顺利实施,确保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

          二、对主要建议的答复

          (一)加大对养老机构支持力度。

          多年来,我市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社会力量根据市场需求开办各类养老机构。从“十二五”中期开始,省、市两级陆续出台养老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重点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规定养老机构减免税费政策,水电气热享受民用价,对新建养老机构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最高时达到每张床6000元的标准,并对收住贫困老人和其他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给予一定的补贴。截至“十三五”期末,我市城区共有养老机构135家,床位1.5万张,目前入住老人0.78万人,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占床位总数的84.1%,针对自理老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床位供应充足,有效满足了我市目前和将来一段时期内老年人对机构养老床位的需求。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加强养老机构行业的支持,将养老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与国家和省沟通衔接,在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和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两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继续落实好国家现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促进养老行业发展,确保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能够满足老年人对养老床位的需求。

          (二)加强养老机构配套建设

          在省、市两级各项政策引领下,我市民办养老机构有了快速发展,各类床位供应充足。“十三五”期间重点支持了医养结合发展,鼓励、支持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床位数100-200张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卫生室、医务室等卫生设施;床位数在100张以内的养老机构就近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有条件下的可设立医务室,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2016年为6家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争取上级扶持资金398万元。截至“十三五”期末,我市城区135家养老机构中设有医疗功能的28家(含设有医院、护理院、卫生所、卫生室等),其余全部与医疗机构开展签约服务,有效保障了老年人健康方面的需求。在“十四五”期间,我市将通过政策调整,通过市场引领,鼓励和引导养老机构发展由注重“数量”转向提升“服务质量”,并注重医养、康养、文养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和精神层面良好的入住环境。

          (三)强化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养老服务人才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关键,“十四五”时期,我市将继续全面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现有养老护理人员开展养老护理员岗位培训,探索将家庭照护者纳入养老护理培训范围。支持、鼓励民办职业学校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并按照省人社厅规定对参加养老护理培训人员给予补贴。组织开展养老护理专业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激励广大从业人员提升技能和服务水平,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吸引力,提升养老护理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扶持养老机构发展,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为我市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养老服务环境。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