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明确如下:
城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城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709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4945元;城乡完全自理、半失能和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按照168元、420元和672元确定。
上述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主办:吉林市民政局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码:2202000025
返回吉林市政府网站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05005864号
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 E-mail:jlsmz@163.com 联系电话:62030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