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社会团体应当自准予成立(在市民政局取得同意成立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由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
所需材料: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
2.第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和理事会会议纪要
3.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及章程
4.社会团体相关成员名单(包含会员名单、副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名单、理事、监事名单和专职工作人员情况表)
5.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
办理形式及办理时间、地点、承诺办结时限和结果交付方式:
窗口受理快递送达。请您在法定工作日8:30~11:30,13:00~16:30到吉林市政务大厅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船营区解放西路16号);我们承诺10个工作日办结;办理结果将通过快递送达,如您想到窗口领取,请告知我们。
窗口咨询电话:0432-62022199,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3:00~16:30。咨询网址:吉林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jlsmzj.gov.cn/。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主办:吉林市民政局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码:22020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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