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处(吉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拟定教师培训培养教育管理政策,指导教师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特岗教师”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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