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民办学校:
当前正值冬春交替,气温变化较大,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在学校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动加强工作研究部署。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主动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本地传染病流行情况,做好传染病防控安排部署。要经常研究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结核病等传染病发病情况,采取科学应对措施,严防校园传染病流行。
二、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三检一追”要求,坚持做好每日学生入校体温监测,做好晨检、午检和巡检。要充分发挥班主任作用,做好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持续保持卫生状态良好。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学校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清洁。坚持做好每周的全校清扫工作,对校内环境卫生进行经常性清理和检查,要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和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指导和督促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换衣等。
四、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季节性传染病、结核病、艾滋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各类传染病防治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卫生防范意识。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常见呼吸道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五、大力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各级各类学校要开齐开足校内体育课,积极开展丰富的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努力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抵抗传染病感染能力。
六、坚持抓好新冠肺炎防控。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要求,把控重点环节,强化基础保障,健全制度体系,压实各级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坚持每日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继续实行封闭管理,继续强化师生外出管控。
七、切实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开展经常性食品安全检查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尤其注意加强对诺如病毒的防范。严格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健康管理。继续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进货票据证明不全、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材料不得采购使用,尽量避免采购加工进口冷链食品。严禁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设施设备及餐饮具清洁保养,严格落实配餐制度,加强对集体配餐企业的管理,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严格饮用水管理。
吉林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