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殿武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世纪广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形象的建议》(第45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绿化工作给予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一、关于世纪之舟年久失修和管理不到位问题。世纪之舟于2009年经市政府决定,交由市文化局管理。目前经了解市文化局又移交给高新区管理。当前世纪之舟年久失修并存在安全隐患。
二、关于世纪广场购物公园上方因施工后未进行恢复和北侧部分区域被商贩侵占并影响居民和游客休闲等问题。世纪广场购物公园(即五代世纪广场购物中心),为2012年丰满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因该项目建设占有和改变了原世纪广场北部的地形地貌,属商贸设施(不属于城市公共设施)与世纪广场无关联。按照“谁招商、谁受益、谁管理”和“谁的产权、谁负责维护管理”的原则,由吉林市丰满区政府和五代公司负责管理(包括五代世纪广场购物中心上面的绿化管理)。今年春季以来,丰满区城管执法部门对其商贩进行了多次集中整治,同时现存的世纪广场我局园林管理中心每年春季和秋季都集中清理小商小贩,并且日常加大了巡视和增加管理人员的力度,延长下班时限到天黑,全力保持广场环境整洁、秩序正常。
三、关于过街天桥连接贯通作用不够明显,周边商家销售业绩受到影响,商圈整体氛围未达到预期效果等问题。以及地下打通出口,将欧亚、大商、五代紧密连接在一起,增强广场立体空间辅助功能等问题。以上问题应由规划、商务、住建分别提出意见进行集中整治。
总之,我们将根据代表建议,进一步规范管理世纪广场管理,完善设施,更好的为市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绿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恳请您今后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一定虚心接受批评,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方式方法,不辜负江城人民对我们的殷切希望。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9年6月14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朱继锋 6480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