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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Jilin City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 Execution Bureau
        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
        各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
        发布时间:2017-04-08 14:51

            各城区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为市执法局和区政府授权或委托行使综合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即船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龙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昌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丰满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高新分局、九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吉林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各分局每年接受市局的委托,以市局的名义在划分区域内行使市容、规划、园林绿化、市政、环保、公安交通、工商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的是市、区两级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以区域管理为主,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市城管执法局是集中行使城市管理方面行政处罚权的市政府职能部门,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统一领导。城区执法分局接受区委、区政府和市执法局双重领导,其党务、政务、财务、人事等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委、区政府领导。市城管执法局实行工作监督和业务领导,并有权向区政府提出班子主要成员的调整建议。

         

        市城管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字综合、协调联络、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生产、后勤保障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信访办公室)。负责组织起草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市城市管理规划、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研究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为民服务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案卷评查;负责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处理工作。 

         

          三、执法监察处。负责牵头拟订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参与重大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负责组织落实全市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市容环境保障工作;负责大型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吉林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静态交通管理处。负责牵头拟订全市静态交通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停车场、停车泊位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推进信息化管理应用;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停车收费;负责违停机动车辆抓拍取证审核录入工作。 

         

          五、环境卫生管理处。拟订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环卫专项经费管理;指导、监督各城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环境卫生检查评比、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冬季清雪工作;组织、协调城市垃圾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清扫保洁和废弃物清运与排放。 

         

          六、园林绿化管理处。负责拟订园林绿化工作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市绿化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砍伐树木、占用绿地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及招标工作;承担园林绿化科技推广应用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城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七、综合管理处。负责拟订全市城市照明和夜景亮化整体规划及工程招标、建设、验收、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自建产权单位夜景亮化工程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在建工地文明施工及渣土、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露天市场规划、管理标准,组织日常监督和考核评比。 

         

          八、督查处。负责直属单位队容队纪的督查工作;负责监督直属单位工作纪律及履职尽责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监督查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违规行为;负责组织开展政务督查及专项督查工作、;负责监督信访案件及重点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九、财务审计处。负责编报经费预算;负责罚没票据申领管理工作,以及监督罚缴分离制度的贯彻落实;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十、人事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协助党组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干部工作。 

         

          十一、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城市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承担授权办理的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十二、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 刘晓利 邮政编码 132000
        通讯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 联系电话 0432-64805678
        办公时间 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