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事 指 南
事项名称:
在公园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活动的审批
依据:
《吉林省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凡园内有从事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活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园等,必须编制经营活动布点规划,并报上级园林管理机构批准。进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园从事经营活动的,必须经园林管理机构按照布点规划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在园内经营,必须服从园林管理机构的有关管理。
受理机构:
吉林市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审批机构:
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办理条件:
申请人出具设计文本(包括商业、服务摊点设计说明、技术指标、设计总图及主要景观效果图)
符合现场踏查要求。
所需材料:
1、申请书1份;
2、设计文本(包括商业、服务摊点设计说明、技术指标、设计总图及主要景观效果图)。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3:00~16:30。
办公地址: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执法局审批中心(深圳街98号,铁投大厦)
办公电话:0432-65150695
办理流程:(见附图)
办理时限:承诺7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监督渠道:
1.市长公开电话——12345,24小时受理;
2.投诉举报电子邮箱:
3.直接到政务大厅6楼605室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