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吉市政公办发【2017】1号文件要求,结合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7部分组成。现向社会公布市社保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可登陆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吉林市社保局门户网站进行查询。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市福绥街1号,电话:0432-65070070,电子邮箱:Bgs65070070@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6年,吉林市社保局作为民生工作部门,本着“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原则,从增强社会保险政务公开透明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对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坚决实行能公开全公开,通过宣传画册、报纸、网络能多种传播媒介扩大信息公开覆盖范围,努力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
(一)高效运行的组织机构。在已经建立的组织机构基础上,及时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情况和处室机构改革后的人员编制及职能第一时间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负责人,有效保证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档、能连续。社保局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就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班子会议进行研究,在凝聚各部门力量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塑造社保局公正、公开、清正、高效的对外形象。同时根据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健全完善了社保局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积极与我市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公室联系沟通,认真参加其组织的业务培训会议,及时将社保局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到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规范多样的公开方式。注重网上信息公开工作。对市社保局门户网站栏目名称、格式及内容,按照省社保局一体化信息系统升级的有关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格式、规范管理。局内各部门根据各自的业务工作范围,负责相关栏目信息的内容更新,努力提高上网信息质量,便捷服务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同时,对信息稿件的质量和时效性严格把关,经分管局长审核无误后,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人员及时上网发布。为避免信息重复上网,实行归口发布,对业务交叉或综合性较强的信息,按照“第一优先”的原则,予以上网发布,其他人员不再加载发布此内容,全年累计在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66篇;加强报纸宣传力度。社会保险工作面向全市人民,工作尤其受到中老年人群的关注,这部分群体受年龄限制,对于网络信息了解使用不熟练,为了让这部分群体及时掌握最新的社会保险政策,市社保局与《江城日报》、《江城晚报》等新闻媒体联合开辟了“社会保险工作专栏”,全年围绕“扩面征缴双百日”活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外地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转、大学生参保政策等方面累计刊发20多篇宣传稿件;尝试微信等新媒体传播方式。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微信朋友圈等新传播方式以其快捷方便日益受到使用者的欢迎。社保局在常规宣传基础上,积极开展其他宣传方式的探索尝试,与我市较大影响力的公众号进行合作,及时将社会保险有关的政策宣传和解读推送到微信平台,方便参保群众阅读了解。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转发推荐,进一步增强信息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市社保局按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对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对局内各部门掌握、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了清理、分类,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设立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制作服务手册、印制宣传单等形式,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务类信息46条,其他信息120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市社保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回应全市参保群众关心关注的各类社会保险有关问题,围绕大学生参保、超龄大龄人员参保、待遇调整等问题,全年通过发布政策解读类稿件、电视宣传、网上发布等方式共计集中回应热点问题15次,进一步增强了社会保险工作的影响力,有力提升了工作效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了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市社保局在进行综合柜员制改革的同时,组建了咨询服务处,并对咨询电话室进行了重新改造,增添了人员和设备,按照省社保局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要求,我局还开通了网上申请平台。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6年在我局发生的2件行政复议和3件行政诉讼案件中,没有因为信息公开而产生的。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指定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在信访接待室设置了公开信息查阅点,为了方便全市参保群众及时准确掌握个人参保情况,我们还积极组织开发了自助查询设备。2016年度,我局积极参加市里举办的信息公开培训会议,及时将会议召开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一是公开落实还不到位。公文办理、会议办理在程序上和公开要求结合不够紧密,政策解读、预公开等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二是回应公众关切方面工作相对薄弱。在信息公开方面,主要还是围绕社会保险当年新出台的参保政策公开,并且受到参保群众年龄偏大等影响,有时候公开和宣传的效果还不尽如人意。三是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度还不够高。参保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认知、参与程度还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做全、做细、做实。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努力做到能公开的全公开,使社会保险工作公开是常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取信于全市参保群众。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措施、工作成效,让群众真正了解、参与、监督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想方设法增强群众参与力度。群众参与也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我局将在以后工作中,努力提升参保群众在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程度,让社会保险事业的阳光照耀在每名参保群众的心中,为我们的工作助力添彩。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