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20号,市残联编制了吉林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bjxrth.com/jlsndb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残疾人联合会,地址:吉林市解放东路66号,邮编:132001,电话:0432-62401581。
一、总体情况
按照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市残联工作职责,做好服务残疾人各项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残疾人的相关政策,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学习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工作效能和狠抓工作落实的新举措,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与新修订的《条例》学习齐头并进,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认真贯彻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严守保密规则,对拟对外公开的而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新修订的《条例》的要求进行审查把关,确保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相融合。
(二)推动主动公开,加大惠残助残政策群众知晓度。市残联将涉及残疾人就业、家庭无障碍改造、扶残助学金、康复救助、签约医生、居家托养等各项措施进行主动公开,让残疾朋友更加了解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爱护,及时享受各项助残惠残政策。2021年市残联新制作规范性文件数0件,截止2021年底市残联行之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14件。全年市残联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407条,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开信息97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要求,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着力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市残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残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明确一名领导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两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负责本部门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将有关文件、信息发布在网上。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把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残疾人工作者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召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鼓励残联干部学习、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该条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年度新制作规范性文件0件,新公开数量0件,对外公开总数量(0)件。
(二)本年度新增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件,处理决定数(189)件。
(三)政府集中采购项目(0 )项,采购总金额(0)万元。
(四)《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的第六项(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和第八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市残联本年度未发生。
(五)本年度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0)项,采购总金额(0)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传送效率。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需多方面探索方式方法,方便群众获取所需信息。三是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以及更新,确保以最适宜的内容面向社会公开。
(二)改进措施。一是规范公开流程,规范操作,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加强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培训,提高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三是拓宽宣传渠道,在现有网站、微信的基础上,进一步积极探索现代媒体潜力,运用新的信息化手段,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吉林市残联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3人,其中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