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等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地址:船营区公安街21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2023150,电子邮箱:jlsgxhzs@163.com。
一 、基本工作情况
2014年,市社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 领导高度重视,全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市供销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年初制定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明确责任,成立一把手任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配备兼职信息员1人,年度对各处室进行检查2次,为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 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市社2014年建立了公开监督机制,制定信息公开计划,明确和完善机关处室的工作职责,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确定的公开范围、方式、程序、时限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信息公开等工作的规范管理。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三)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2014年,是供销社认真对照《规范》规定的类别名称及描述内容,对本单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逐一梳理,并根据公开信息的类别确定对应的信息格式,做好了拟发布的政府信息保密和有关审查工作。认真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按时在网站等载体上发布。同时加强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
(四)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不断拓展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加强门户网站、公共查阅点、广播电视等载体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更加便捷。市社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目的,从实际情况出发,狠抓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主要有“两个一”:就是“一网”、“一栏”。“一网”是吉林市供销合作网。作为市社的政务门户网站,自网站建成以来,一直作为市社发布教育信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窗口。实现了与市信息公开平台的联动,接受市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电子监控。“一栏”是政务公开栏。设在一楼大厅,公告市社及各处室的职能、内设机构等。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对市社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安排市级政府进行自查,检查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建设情况、已发布政府信息保密清查情况和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有关问题的查处情况,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检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通过审查及实时监督,截止目前,在市社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此外,在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健全依申请公开程序,编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提升了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六)强化对公共查阅点建设。今年市社加强了公共查阅点建设,制作了“政府信息查阅室”牌子放在醒目位置,购置电脑、桌椅、文件柜等设备,完善硬件设施。落实人员,查阅点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做到有人办事。今年市社向市公开办查阅点报送信息9份。实行政务信息查阅点工作动态日报制度。查阅点设置规划,落实责任到人,强化功能发挥,方便群众行使知情、参与、监督、表达权,受到社会各界欢迎。
(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13年市供销社把提高认识、增强主动性做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基础。人民群众享有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人民服务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神圣职责和市社全体工作人员的基本准则。市社一方面通过培训积极提高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促进机关工作人员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使行政机关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工作效率,保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另一方面切实加强信息安全工作。严格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从信息内容和系统管理方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安全。
(八)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市供销社工作范围以服务三农,沟通城乡为主,2014年各项工作暂不涉及重点领域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和内容。2014年市社主动公开信息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0条;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3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33.3%;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1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11.1%;、其他信息5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55.6%;。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和定期、不定期更新。内容涉及工作动态、为农服务、“新网工程”建设等工作。
(三)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发布信息2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22.2%。全部信息9条均已在吉林市供销合作网和本部门信息公开查阅点、市公开办信息查阅点和市档案馆发布。
(四)公开的及时性。2013年我单位根据《政务公开内容目录》,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做到了信息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我单位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为9条,在这些公开的文件信息中,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9条,无超过20个工作日公开的信息,两者占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00%和0%;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9条,无超过30个工作日的报送的信息,两者占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00%和0%。
三、回应解读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尚无外界对市供销社系统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解读,市供销社也没有做出任何形式的回应。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止尚无人要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无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案件。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市供销社现有专门机构1个,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
(二)目前,市供销社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处,供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三)市供销社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1人。
(四)市供销社2014年暂无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五)2014年,市供销社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4次,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六)2014年,市供销社未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七)2014年,无接受培训人员。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着,一是宣传力度不够、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及时更新力度还不够强,与市公开办提出的要求有一定距离,今后我们将认真对照《条例》要求,规范制度,完善机制,提高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的公开、公正,透明,充分发挥供销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主力军作用。
七、附表
本报告数据源自《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具体见附表。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吉林市供销合作社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高鹏飞 审核人:李 良 填报人: 高 昂
联系电话:62023150 填报日期: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