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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度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28    点击数: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中心网站(http://www.jlgj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船营区越山路11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4805066  64805078)。

            一、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中心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和便民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强化民主监督、提高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2010年,中心坚持“公开为原则,内容为核心,制度为抓手,信息化为依托”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建设和渠道建设,在扩大信息公开度、提升行政透明度、确保工作规范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中心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2010年,中心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细化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体系和工作分工,逐级完成了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责任部门、分管人员的业务、制度和责任对接,进一步强化了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工作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协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010年,中心从事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有4名,全部是兼职人员。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我中心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针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心制定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应急信息处理办法》、《住房公积金网站管理办法》等制度;针对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制定了《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监督检查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针对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制定《中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中心年度工作目标考评范围。2010年,中心从工作实际出发,对各项制定进行梳理,其中修订、完善39项,创新制度21项,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系,为公积金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市政府要求,2010年,组织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填报系统进行信息录入,形成标准格式的《指南》和《目录》,对新产生的信息及时录入。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包括组织机构、领导信息、重大事项、统计数据、工作目标及年度公告等需要对外发布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以住房公积金网站等方式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四)组织做好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年初工作安排,中心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工作,营造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良好氛围。一是及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中心利用周五“学习日”的时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市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进行了认真学习,提升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了各处室、管理部负责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引导大家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中心举办培训班2次,参加人员20人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中心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完整、准确、及时把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并根据群众需求,明确对内、对外公开重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0年,中心利用多种载体主动公开包括住房公积金便民措施等各类信息42条,其中,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文章6篇。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全部在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予以发布,使住房公积金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工作全面加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两类,即对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对系统内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对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概况、内设机构及职责、公积金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行政权利、应急处理、专项计划、工作部署、年度公告、承诺事项等十大类。2010年,对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总数45个。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1个,《关于201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暨年检工作的通知》(吉市房金字【201015号);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1个,是《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公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1个;其它类信息数42个,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16个。

              2、对系统内部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中心人员调整、职位聘任、政绩考核、奖罚;中心业务管理各类制度;党组民主生活会主题及整改情况;中心党建管理相关制度;中心财务预算报告;中心各项工作业务流程;机关“四防安全”等内部行政管理事宜等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在突出重点抓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的同时,中心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政务公开。具体做到:对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新的政策出台,或需要临时告知的事项,随时公开。

              在对外政务公开上,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完善住房公积金网站,实现各类信息资源及时公开。2010年,通过中心网站发布信息数42个,涵盖业务培训、政策调整等多个类别;二是利用办事大厅、固定场所进行公开。通过在办事服务厅设立电子触摸屏、显示屏、排队叫号系统等,为社会各界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进行公开。2010年,中心在《江城日报》发表文章1篇;在《吉林市信息报》、《吉林省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与管理》等刊物上发表文章6篇;四是建立标准化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严格落实《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中心窗口服务行为规范》,建立标准化的政务信息公开板、服务指南、示范文本、意见箱、公开服务咨询热线以及其他便民服务设施;五是利用公开信、公示、公告、函告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在对内政务公开上,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建立资料查阅室,专门为中心职工查阅各类相关信息;二是主要通过会议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向内部人员公开相关事宜;三是通过《公积金之窗》等内部简报方式传递各类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为拓展服务渠道,保障群众对公积金有关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中心在自己的网站《热点问题》专栏中开设了《留言与提问》栏目,欢迎关心中心发展的社会各界的人士提出与公积金有关问题,并定期进行答复。同时,在服务大厅,设立了咨询台,有专业人员接听咨询热线电话,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2010年,共回复41期615个网上留言,现场接待群众18640人次,接听咨询电话26863次。

           (二)受理处理情况。2010年,中心通过自己的网站受理政府公开申请信息数(主要是群众在公积金网站提出的问题数)615个,主要涉及公积金贷款、缴存、提取等业务问题,实际答复615个,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处理情况10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目前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收费和减免情况

              中心对外开展各类业务无收费项目,因此2010年及历年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均为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三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质量还不够高,信息量还不够大;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更新速度不快等。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认识。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要主动公开。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管理信息公开程序,增强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进一步推动中心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组织相关信息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行统一和规范。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情况需要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中心产生的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为不完全统计数目。

         

               附件: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0 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一、基本情况
         
         
        指标
         累计数
         10 年发生数
        人员配置
        1.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不填
        4
         其中:⑴专职人员数
        不填
        0
                ⑵兼职人员数
        不填
        4
        学习培训
        2.举办培训次数
        7
        2
        3.参加培训人次数
        55
        20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指标
        累计数
        10 年发生数
        公开数量
        4.公开信息总数
        211
        45
         其中:⑴县(市)区本级公开信息数★
         
         
        ⑵乡镇街道公开信息数★
         
         
        公开的内容
        5.公开信息总数
        211
        45
         其中:⑴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5
        1
                ⑵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
        3
        1
                ⑶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
        0
        0
                ⑷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
        4
        1
                ⑸其他类信息数
        199
        42
         其中: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数
        76
        16
        公开的形式
        6.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数
        191
        42
        7.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点击次数★
         
         
        8.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
         
         
         其中:⑴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9.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其中:⑴电子信息数★
         
         
                ⑵纸质信息数★
         
         
        10.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
         
         
        11.到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12.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
        3
        1篇(江城日报)
        13.其他种类公报的名称和数量
        21
        6    其中:吉林市信息报1篇;科学发展观简报3篇;吉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与研究1篇
        14.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
        0
        0
        15 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
        0
        0
        公开的及时性
        16.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 个工作
        191
        42
           日的数量
        17.超过20 个工作日的数量
        0
        0
        18.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
        17
        0
           30 个工作日的数量
        19.超过30 个工作日的数量
        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申请情况
        2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119624
        45904
         其中:⑴网上申请数(网上回复问题数)
        1495
        615
                ⑵当面申请数(现场咨询人次数)
        47480
        18640
                ⑶信函申请数
        0
        0
                ⑷其他形式申请数(电话咨询问题数)
        70863
        26863
        申请处                                                       理情况
        21.对申请的答复数
        119624
        119624
         其中:⑴同意公开答复数
        119624
        119624
                ⑵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⑶否决公开答复数
        0
        0
         其中:①信息不存在数
        0
        0
                ②申请内容不明数
        0
        0
                ③涉密免于公开数
        0
        0
                ④其他原因数
        0
        0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22.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0
        0
         其中:⑴受理数
        0
        0
                其中:①办结数
        0
        0
                      其中:Ⅰ维持行为数
        0
        0
                            Ⅱ纠错数
        0
        0
             行政诉讼
        23.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0
        0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收 费
        24.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金额
        0
        0
         其中:⑴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
        0
        0
                等成本费用数
                ⑵其他费用金额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