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 12 月 31 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办编制了吉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jilincity.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吉林市越山路11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2010523,邮箱t62010523@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建设载体平台为着力点,大力推动落实信息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项工作内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着力推动职能转变,努力为吉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优良的志鉴和地情文化软环境。
(一)确保新《条例》以及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政务公开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我办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当作推进民主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改善志鉴地情文化发展软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加强领导、强化组织,落实责任分工。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17年12月30日,我办以吉志办发〔2017〕9号文件《吉林市地方志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成立了由副主任王明辉任组长,秘书处处长唐冬梅任副组长,秘书处副处长侯庆丰和科员于洋任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政务信息公开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机构健全和工作的延续性。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秘书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及时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工作程序。2019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构成无变化。
完善规章、健全制度,确保科学规范。一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管理规定。二是认真修订更新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严格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和信息的安全保密性。同时做好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按照“谁发布谁负责,逐级审查,最终确定”的原则和工作程序,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保证平稳推进。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推进和考评机制,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对于不按程序办理,不履行公开业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情况的,追究相关责任。
(二)推动落实主动公开信息
2019年,我办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平稳推动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优先选用信息化的手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以及“要闻”栏目(包括“江城要闻”“县(市)要闻”两个子栏目)、办网站、省方志委网站、吉林省电视台及时发布相关志鉴、地情信息,既保证了信息的时效性,也做到了保质、保量。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2019年,我办认真修订更新了本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工作要求、工作任务、工作分工。同时,全面规范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四)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办多次组织职能处室就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方法、步骤进行学习,采取多种措施,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对政府信息的管理
2019年,我办着力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确保该项工作朝着全面、规范、科学、有序、安全的方向稳步推进。
(六)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我办本着“重视平台、完善载体,保持全面透明”的总体工作要求,按照“整合、完善、充实、提高”的工作思路,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不断完善、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更加多样、便捷,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更大程度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益。全年,我办对部门网站定期更新维护,及时向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要闻”栏目,以及省方志委网站报送信息,对发布的信息进行认真校对,确保发布更新及时,内容审核到位。
(七)监督保障
2019年,我办继续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制度。凡是需要公开的内容,一般事项报办分管领导审核批准,重大事项报主要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公开。严格按照《任务分工》中的具体事项开展各项工作。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对于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通过建立问责机制,进一步得到落实工作的实效性和准确性。同时,继续深化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管理,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设立举报投诉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讲求工作质量。
(八)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把政府信息公开与阳光政务、优化政府服务、服务百姓、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地结合,着力推进群众关心的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做到全面、及时向群众公开,让群众参与,请群众监督。
(九)宣传、培训方面
2019年,我办指派具体工作人员,于7月12日,参加市政府举办的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1次;9月26日,参加省方志委举办的全省地方志系统信息化业务培训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办重视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全年,我办公开政府集中采购信息1条。
截至6月13日,我办网站共更新相关信息74条,图片14幅,增加了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2019年,我办及时向市政府网站报送部门信息12条,协调县(市)、区地方志地方志工作部门报送信息2条。2019年全年,我办向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报送信息20条,协调县(市)、区地方志地方志工作部门报送信息6条,但由于省方志委网站面临改版工作,全年仅有1篇信息在省方志委网站发布。
2019年,我办充分发挥电视媒体的宣传作用,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影响。2次通过吉林省电视台《故事吉林》栏目面向社会发布地方志编纂和研究成果,宣传我市历史和地情文化,为助推吉林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有利文化软环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截至2019年末,我办在办网站上收到2次群众咨询,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此外,未接到其他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全年,我办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群众实际需求和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工作指导、开展调研、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下功夫。
下一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深入党的贯彻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平台建设为基础,以社会关注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事项为重点,以主动公开为抓手,以完善制度、改革创新、破解难题为手段,深层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满足群众知情、参与、监督和办事服务需求,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