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市扶贫办编制了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两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公开(网址:http://xxgk.bjxrth.com/gzbm/whj_30348/xxgkm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地址:吉林市船营区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邮编:132000,电话:0432-64805379,邮箱:jlsfpx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扶贫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健全组织制度,强化责任分工。机构改革后,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调整为综合处,承担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协调。省、市两级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培训会后,市扶贫办迅速组织全办各处室开展新《条例》学习,并将涉及所承担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项、分条,逐一分解到各个处室,明确责任处室和处室责任人,处室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并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该任务已完成。
(二)主动公开信息,增强信息能见度。由于我办是机构改革后新成立单位,所以,所有的政务公开工作等于是从零起步。为此,我办根据职能完成了信息公开目录的构建,按主题划分七个种类,按体裁划分三个种类,并及时公开每个版块涉及的内容,全年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开政务信息8条。依据政府信息应“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是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必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
(二)本年度新制作规范性文件0件。
(三)本年度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0件。
(四)政府集中采购项目0项。
(五)《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的第六项(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和第八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市扶贫办本年度未发生。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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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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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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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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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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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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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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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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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