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吉市政公办发〔2018〕29号)要求,我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编制了吉林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落实上级重要文件通知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八部分组成。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综合处联系(地址:吉林市松江路65号7号楼629室,电话:0432-62049707,传真:0432-62049700,电子邮箱:2049707@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及其开展工作情况。
根据关于实施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我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王伟志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处,办公室主任由王传江副调研员兼任,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对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并将其纳入年度任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建立了监督检查考核制度和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2018年,我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1人。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我办制定了吉林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沟通协调、新闻发言人、澄清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信息送交、社会评议、投诉举报、过错责任追究等九项工作制度。同时,遵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建立完善了查阅点管理制度。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
2018年,我办主动更改政府信息,对失效的信息进行删除,对不完整信息进行补充。编制《吉林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政务公开目录(2018年)》,完善信息公开指南。按时向政府信息查阅点报送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看。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不断完善、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在我办网站(吉林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http://jrb.bjxrth.com),及时发布我办工作动态,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更大程度地发挥政府公开信息的效益。
(五)政府网、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网政府信息公开和更新情况。
2018年,我办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发布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准确、有效。
(六)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制度,向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报送了相关信息,尤其是文件信息,确保了信息公开查阅点功能作用的发挥。2018年,在规定时限内,我办向市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报送信息45个。
(七)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认真界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范围。2018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八)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办在财务管理等方面对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在政务信息公开网上进行了公开;在省金融网、金融办网站发布脱贫攻坚信息3条。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办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办主动开政府信息93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88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2018年,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期间,通过吉林市电视台新闻频道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片20余次;在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刊登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海报10余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解答民众有关非法集资问题咨询电话10余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8度,我办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为做好全办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王伟志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处,办公室主任由王传江副调研员兼任,并有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根据政府信息条例等相关要求,为做好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工作,结合实际,我办设查阅点1处,在办综合处。为开展好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综合处挑选一名兼职人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参加政务公开办举办的有关工作培训2人次。
七、落实上级重要文件通知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我办落实《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18〕57号)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深入开展公开解读回应方面。
1、做好全面推进“五公开”。
我办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包括:《积极应对金融风险(第2号议案)》、《应加大扶持企业上市的力度(第4号议案)》;政协委员提案3件,包括:《建议市政府建设金融管理平台,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第3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建议(第688号提案)》、《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建议(第677号提案)》。均已通过政务公开网发布。
2、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要求主动公开了《吉林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吉林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2018年预算公开目录》;在省金融网、金融办网站发布脱贫攻坚信息3条,分别为:《数九寒冬送温暖,党的关怀暖人心》、《吉林市金融办扶贫成果展纪实》、《产业扶贫显成效,精准扶贫暖人心》。
3、做好政策解读公开。
为增强广大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意识,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期间,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江城日报、江城晚报等主流媒体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知识30余次。
4、做好舆情回应办理。
我办共收到市政府办公厅转来的网络舆情事件2条,分别为《关于“工行通潭支行理财经理携储户理财款潜逃”》、《关于吉林邮政再现惊天大案》,经认真办理,已形成专报上报市政府相关领导。
(二)在努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方面。
5、做好“只跑一次”改革。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更好完成市政府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和“只跑一次”改革工作,办党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召开会议进行专门部署,并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处长为成员的市金融办“只跑一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机关党总支,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统一审批,集中服务。根据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要求,针对我办承担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和交易场所设立、变更初审(小额贷款公司终审在省金融办、交易场所终审在省政府。且小额贷款公司已经停批,变更的业务量不大,每年十几笔业务;交易场所设立也一直处于停批状态)的实际情况,经与市跑改办沟通,决定纳入到政务大厅统一审批,全权委托市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由市政务大厅具体办理,并且已与市行改办签订了行政事项委托书。
三是梳理清单和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和“只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市跑改办统一要求,责成业务处室(发展规划处负责小贷公司设立、变更初审,资本市场处负责交易场所的设立、变更初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事项清单的梳理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后经多次与市跑改办沟通,反复修改,于2018年7月19日经主管市长审定后上报市跑改办。
(三)在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基础保障工作方面。
6、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审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我办进一步完善了吉林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沟通协调、新闻发言人、澄清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信息送交、社会评议、投诉举报、过错责任追究等九项工作制度。同时,遵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建立完善了查阅点管理制度。凡公开的内容都必须经过业务处室负责人审核、综合处复核,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发布。全年,通过各种渠道共发布信息40余条次。
7、完善信息公开目录。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向政府信息查阅点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通知》,我办对2008年以来制发的属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部门文件进行了认真整理,共45件,已送往查阅点,并陆续在网站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充分体现了“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的要求。并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认真界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范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按照《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吉市政办函〔2018〕57号》要求,我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王伟志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处,办公室主任由王传江副调研员兼任,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并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和部署,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建立了监督检查考核制度和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并纳入年度考核。我办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1人。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办虽然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但在涉及的“只跑一次”改革方面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主要是省金融办未将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列为“只跑一次”改革事项,原因是国家层面没有相关立法,小额贷款公司审批事项不属于行政许可范畴,另外,小额贷款公司尚属试点阶段,制度建设在逐步完善,有关情况已向市跑改办做了汇报。交易场所设立,自2016年9月以来,全省就没有审批设立,处于停批状态,我市目前也没有一家交易场所,且省金融办没有明确交易场所设立、变更及终止的办事流程,我办仅根据《吉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吉政令第248号)和省政府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金融办吉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69号),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办事指南相关内容,省金融办又没有统一规范的交易场所申请设立、变更等要件模板,我办也无法受理交易场所设立、变更等事项。
下步,将加强与省金融办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和交易场所设立、变更事项办事指南,完成好“只跑一次”改革事项,真正做到方便群众办事。
八、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的意识还需要增强;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工作打算。
2019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层层落实责任;认真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提供,定期更新,坚持政务公开岗位责任制,定期公布,通报公开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按要求有效运行,以方便公众查询。
二是继续完善政务公开的审议制度,力求信息公开“真实、全面、客观、高效”。即,坚持信息内容真实可靠,信息范围全面周到,信息反映客观公正,信息发布及时高效。
三是积极协调,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好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促进金融机构服务信息公开规范。
吉林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