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市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的要求,吉林市审计局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打算,并附有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相关数据统计表和年报历年编制公布情况统计表。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bjxrth.com/gzbm/sjj_1/ndbg/)。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和建议,请与吉林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市北京路91号409室;电话:0432-62022791;邮箱:jlaudit@163.com)。吉林市审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共同促进审计工作全面发展,为我市经济全面建设发展服务。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7年,吉林市审计局根据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的要求,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不断加强机构建设
2017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并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坚决贯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全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本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落实《条例》各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进一步推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依托吉林市政务公开网和吉林市审计局互联网站作为公共查阅点。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二)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017年,我局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程序,按《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准则》坚持把履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强化落实审前公告制度,在进入被审计单位前对审计事项、审计廉政纪律和举报电话进行公告。
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做好有关数据的备案、维护工作。受市政府委托,8月初我局形成“同级审”报告,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做了《关于吉林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得到市人大常委会高度评价。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6年,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审计监督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注重提升审计质量和效果,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分析手段,依法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民生保障项目、国有企业等开展审计工作,审计程序规范,重点突出,审计震慑力进一步增强,为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报告中反映的个别预算未足额批复、资金使用效果不佳;个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个别部门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及“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性强,提出的审计整改意见切实可行。
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下一步审计工作提出了:增强审计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强化专项资金审计,加大国有企业监管力度;审计关口前移,预防职务犯罪;坚持跟踪问效,扎实推进整改等方面的审查意见。对我局下一步审计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10月末,就整改建议落实情况,我局代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报告。11月份,我局将“同级审”报告在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
(三)整合资源,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我局把施行《条例》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对全局政务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进一步完善了《吉林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吉林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的内容、信息形成的时间、查询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公布政务公开电话、投诉电话等。同时,以吉林市审计局互联网站和吉林市政务公开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派专人对局网站定期维护、及时更新,并按时向政府信息查阅点报送了审计机关政务信息。
(四)科学编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
为规范审计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所需要的审计机关政府信息,根据《条例》和《吉林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编制了《吉林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对审计机关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以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审计机关提出获取政府信息申请后,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审计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遵循依法、公正、准确、高效、便民的原则,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以下政府信息不予提供:一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二是涉及审计工作秘密的政府信息或不宜对外的内部事项;三是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事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是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五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危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或财产安全的政府信息;六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吉林市审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和答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积极做好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
为确保全市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积极组织本局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并加强对县(市)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2017年还组织了各县(市)区审计机关认真学习《审计署关于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吉林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多个涉及审计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并要求各县(市)区审计机关依照上述制度规定和同级政府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实施办法,并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审计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2条。
三、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我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其中: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无专项经费。组织审计机关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2次,培训1次。接受培训人员数6人次。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网上公开的信息数量还有待提高,公开的形式还不够多样化,服务群众、服务社会需要的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在201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努力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做到及时、规范、准确公开,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更好的服务全市发展和民生两大主题,为我市建设幸福美好吉林作出应有贡献。
吉林市审计局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