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计生委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
2010年,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之下,计生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吉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计生委编制了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及附件等七部分。该报告反映了市计生委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吉林市计生网(http://www.jlpop.gov.cn)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计生网办公室,地址:吉林市越山路城建大厦17楼 邮编:132001 电话:0432-64805798,电子邮箱:shi_bgsh@jlpop.gov.cn。
一、基本工作情况
计生委主要从五个方面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计生委配备了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责任。主管领导负责,目前专职人员1人,主要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信息稿的撰写,由于刚接手工作,还没有参加学习培训。
(二)建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计生委认真落实《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吉林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制度》、《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和《吉林市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机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除在政务公开网公开外,还设置了吉林市人口计生网、计生办公网等专栏。从不同途径满足了群众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计生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相比前一年,2010年公开信息数量有一定增长,公开内容更加深入,公开形式趋向多样,公开的及时性也得到改善。
(一)公开的数量。2010年,计生委公开信息总数为51条。
(二)公开的内容。在2010年公开的51条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为8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15.7%;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为3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5.8%;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为5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9.8%;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为5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9.8%;其他类信息分别为30条,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比例为58.8%。
截止2009年末,计生委累计公开信息总数127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为27条,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为8条,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为10条、机构调整类信息为12条,人员变动类信息和其他类信息分别为70条。
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2010年公开了11条,占全年信息公开总数的比例为21.6%;截止2009年末,累计公开了21条。
(三)公开的形式。2010年,计生委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30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58.8%。
截止2009年末,计生委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67条。
(四)公开的及时性。2010年,计生委应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为51条,在这些应公开的文件信息中,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33条,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8条,两者占应公开文件信息总数的比例分别为64.7%和35.3%;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35,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6,两者占应公开文件信息总数的比例分别为68.6%和31.4%。
截止2009年末,在公开的文件信息中,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90,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37;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01,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2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对统计表的数据进行分析综合。
(一)申请情况。无
(二)申请处理情况。无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截止2010年(含本年度)末,计生委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截止2010年(含本年度)末,计生委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工作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2010年计生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持续,人员更替较快。二是不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在网上更新政府信息和向公共查阅点报送新生成的文件信息。
2011年,计生委信息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行为,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在信息公开的具体环节和细节上下功夫,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公开内容,落实保密要求,确保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附件1
2010年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单位: (盖章)
一、基本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0年发生数 |
|
人员配置 |
1.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不填 |
1 |
其中:⑴专职人员数 |
不填 |
1 |
|
⑵兼职人员数 |
不填 |
0 |
|
学习培训 |
2.举办培训次数 |
8 |
3 |
3.参加培训人次数 |
289 |
105 |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0年发生数 |
|
公开数量 |
4.公开信息总数★ |
|
|
其中:⑴县(市)区、开发区本级公开信息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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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⑵乡镇街道公开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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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的内容 |
5.公开信息总数 |
127 |
51 |
其中:⑴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
27 |
8 |
|
⑵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 |
8 |
3 |
|
⑶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 |
10 |
5 |
|
⑷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 |
12 |
5 |
|
⑸其他类信息数 |
70 |
30 |
|
其中: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数 |
21 |
11 |
|
公开的形式 |
6.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数 |
67 |
30 |
7.政府(含开发区)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站的点击次数★ |
|
|
|
8.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数★ |
|
|
|
其中:⑴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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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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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⑴电子信息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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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⑵纸质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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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 |
|
|
|
11.群众到政府(含开发区)设立的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
|
|
|
12.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 |
|
|
|
13.其他种类公报的名称和数量 |
0 |
0 |
|
14.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 |
0 |
0 |
|
15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 |
0 |
0 |
|
公开的 及时性 |
16.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
90 |
33 |
17.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
37 |
18 |
|
18.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
101 |
35 |
|
19.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
26 |
16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0年发生数 |
|
申请情况 |
2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0 |
0 |
其中:⑴网上申请数 |
0 |
0 |
|
⑵当面申请数 |
0 |
0 |
|
⑶信函申请数 |
0 |
0 |
|
⑷其他形式申请数 |
0 |
0 |
|
申请处 理情况 |
21.对申请的答复数 |
0 |
0 |
其中:⑴同意公开答复数 |
0 |
0 |
|
⑵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0 |
0 |
|
⑶否决公开答复数 |
0 |
0 |
|
其中:①信息不存在数 |
0 |
0 |
|
②申请内容不明数 |
0 |
0 |
|
③涉密免于公开数 |
0 |
0 |
|
④其他原因数 |
0 |
0 |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0年发生数 |
|
行政复议 |
22.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
0 |
0 |
其中:⑴受理数 |
0 |
0 |
|
其中:①办结数 |
0 |
0 |
|
其中:Ⅰ维持行为数 |
0 |
0 |
|
Ⅱ纠错数 |
0 |
0 |
|
行政诉讼 |
23.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
0 |
0 |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指 标 |
累计数 |
10年发生数 |
|
收 费 |
24.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金额 |
0 |
0 |
其中:⑴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数 |
0 |
0 |
|
⑵其他费用金额 |
0 |
0 |
附件2:
关于《吉林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的说明
一、统计依据
统计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吉省政公组[2011]1号)。
二、统计原则与方法
统计始终坚持客观性原则和准确性原则,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统计。统计中坚持不重复统计原则。即本单位公开的1条信息不论通过何种途径进行了几次公开,只统计为1条信息。
三、统计表各栏目说明
(一)“累计数”是指截止2010年12月31日累计发生的数量;“10年发生数”是指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数量。
(二)各参数之间的关系:
统计表中,各分项之间,有的是并列关系,有的是非并列关系,有的是完全统计,有的是不完全统计,因此总项并不必然是分项之和。以下用到的符号的含义分别是,“+”为“加”,“=”为“等于”,“≤”为“小于或者等于”,“≥”为“大于或者等于”。
1.在“人员配置”栏中,1=⑴+⑵;
2.在“公开数量”栏中,4=⑴+⑵;
3.在“公开的内容”栏中,5=⑴+⑵+⑶+⑷+⑸;
4.在“公开的形式”栏中,“6.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数”是指在政府网、部门网、政务公开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的信息数。9≤⑴+⑵;
5.在“申请情况”栏中,如属于同一事由通过不同途径提出申请,仅对首次提出的申请形式进行统计。20=⑴+⑵+⑶+⑷;
6.在“申请处理情况”栏中,21=⑴+⑵+⑶,⑶=①+②+③+④;
7.在“行政复议”栏中,22≥⑴, ⑴≥①, ①=Ⅰ+Ⅱ;
8.在“收费”栏中,24=⑴+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