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委编制了吉林市国资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61.138.128.150/default/index.aspx)。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国资委,地址:吉林市越山路11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4805061,邮箱:jlsgzw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市国资委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成保障公众获取政务信息,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拉近政府机关和公众距离,促进我委与百姓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主要做法是: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小组人员进行完善,由国资委主任王立宽担任组长,副主任于若丹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公开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公开及政府信息网站的维护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在全委会、主任办公会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和调度,同时利用委内信息、集中学习等形式不断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全委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和参与意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畅通、及时进行。市国资委年初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中,细化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工作排出进度,科学设定分值,从制度上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
强化宣传学习,提高政务公开意识。 我委专题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委上下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化、科学化开展,市国资委大力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印发了《吉林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内容形式等进行规范,并组织委机关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同时,还组织力量对既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跟上不断发展的新情况、新要求。在工作程序上注重实行规范化、日常化操作,做到及时收集并公开信息,委内重大工作部署、机关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在十日内进行网上公开,公开的内容做到详细、具体。对拟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保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并最终报委领导审核通过再予以公开,全年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信息14条,其他方式18条,共计32条。
强化自检自查,持续整改存在问题。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进行全面自查,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接受各方面的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工作。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小组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将任务分解到各处室,明确责任,逐条限期进行整改。关于信息发布不及时问题,明确办公室人员集中时间进行整改,要求今后主动公开的信息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发布,避免信息积压、间歇停顿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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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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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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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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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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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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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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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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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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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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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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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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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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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信息公开协同管理机制不完善、公开力度不够的问题。对照政务公开考核存在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组织对问题明细进行梳理,并进行整改。 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小组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将任务分解到各处室,明确责任,逐条限期进行整改。关于信息发布不及时问题,明确办公室人员集中时间进行整改,要求今后主动公开的信息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发布,避免信息积压、间歇停顿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国资委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委办公室),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2人。全年组织市国资委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