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www.bjxrth.com)。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邮编132011,电话:0432-64820092,电子邮箱:gxjzwgk@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依据《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则(试行)》等制度规范,大力推行阳光政务。现就我局2020年度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条例》的宣传培训,对《条例》进行全面解读,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对《条例》进行宣传,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把对《条例》的宣传解读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保障
设立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及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处室处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专人管理。
(三)健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纳入局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载体建设
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由局各处室向办公室提供政务公开信息,经分管领导同意并通过保密审查后利用市政务公开网、局网站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载体向社会各界公布政务信息。做到了更新信息及时、公布内容准确。
(五)推动落实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政务信息公开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按照上级要求对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行政许可事项、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其他服务事项等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上进行主动公开。
(六)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门户网站等信息公示平台的建设,积极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优化整合功能建设,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
(七)宣传培训方面
2020年度,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1次;组织局业务培训1次,累计培训人员60余人次。
(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020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21条。我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7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83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0条。上报市政府网站采用发布信息5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9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1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2020年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6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其主要表现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创新公开方式有所欠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二是充实公开内容,逐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三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努力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6人。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