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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3    点击数:

        202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上级工作安排部署,我局撰写了吉林市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bjxrth.com/)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松江南路500号,邮编:132106,电话:0432-62409595,邮箱:jlsga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吉林市公安局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透明度,最大限度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效能,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紧紧围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的总要求,强调对主要业务工作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围绕事关公安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反映最强烈的事项纳入政务公开范畴,并根据工作重点变化和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渠道。2021以来,共主动公开信息12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1960条、官方微博发布826条、今日头条官方账号发布606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实效性显着提高。

        二是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市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有据、流程规范合理。一是积极组织学习,组织相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合法、流程合理。二是明确受理范围。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切实掌握申请人的真实诉求。对于依申请事项严格审查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公开,是否属于《条例》规定的范畴,是否属于应公开的政务信息。三是畅通申请渠道。通过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受理渠道和办理程序,同时通过公开本单位办公地址、工作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为申请人提供便利。

        三是严格规范发布程序。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信息的拟稿、审核、脱密、校对、备案等严格规范,每条信息均做到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并在每月开展回头看,对照梳理清单、查摆问题、落实整改,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不涉敏、无错字病句,牢牢守住信息发布安全的红线底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9

        0

        24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49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7

        行政强制

        3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3.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市局政务公开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距离上级要求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个别部门和民警思想认识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政务公开重要性还未全部理解。二是政务公开制度落实还有缺位,仍有个别该公开的内容没能及时公开。三是信息公开把关不严,有时还会出现表述不当等问题。下一步,市局将组织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民警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不断增强依法公开意识;进一步完善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机制,坚持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制度管理工作,确保市局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