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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9    点击数:
          2021年1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上级工作安排部署,我局编制了吉林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部分组成。本年报通过吉林市政务公开网(http://www.jlzwgk.gov.cn)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松江南路500号,邮编:132106,电话:0432-62409595,邮箱:jlsgaj@126.com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吉林市公安局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相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透明度,最大限度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建强专项机构,强化组织部署。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整,对照《吉林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吉市政公组〔2020〕2号)的要求,市公安局借助公安机构改革有力契机,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职责定位,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门警力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了定岗、定责到位。具体工作中,市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公开发布的信息严把审核关、文字关、保密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整、界定准确。
          (二)规范工作标准,提升工作质效。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吉林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下发吉林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吉林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等一系列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在此基础上,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布了公安机关政务公开服务、查询、举报的联系方式和操作流程,切实打通了为民服务、接受举报、提供咨询的“最后一公里”。
          (三)强化信息发布,做到应发尽发。吉林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频次,立足公安工作本职,在保密允许范围内,及时发布警务工作动态、安全防范措施、警方温馨提示、政策措施解读等相关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着提高,公安工作面向群众透明度明显提升。
          (四)规范政策解读,体现为民宗旨。为使广大人民群众更直观、更准确、更全面、更系统地了解公安工作和公安机关各项政策措施,吉林市公安局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头条及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覆盖面和公众获得率。
          (五)狠抓工作落实,公开成效显着。2020年以来,吉林市公安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发布政府信息260余条、维护信息640余条;本年度新制作规范性文件110件,新公开数量104件,对外公开总数量104件,本年度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99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7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51项,采购总金额3000万元,行政处罚项目20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55.39万元,微信公众号发布2650余条、官方微博发布4700余条、今日头条官方账号发布2000余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显着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10

        104

        10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

        增53

        1670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

        增6

        1330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5

        增70

        36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减少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1

        3000万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267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

        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吉林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没有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主要工作,在整体队伍中兼职人员过多,且人员流动性大,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在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中还存在办理不规范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三是平台建设和管理还存在制度不健全、网站集约化程度不高、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不到位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2021年,吉林市公安局将严格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完善政务公开要素建设,全力提升公开质量。

          1.加强培训完善制度。2021年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着力解决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对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内容,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全面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吉林市公安局实际,从公开内容、形式、程序、监督、考核等方面制定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2.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2021年充分运用吉林市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放管服”改革信息、重点民生信息和财政信息的公开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3.加强网站建设,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

          2021年继续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坚持把好网站内容的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持续提升政府网站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