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和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吉市政公组发[2010]1号)要求,由吉林市公安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指政府信息是指:我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全文包括概述、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及收费和减免情况等六项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3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吉林市人民政府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吉林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32-64820303,传真:0432-64820018,地址: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邮编:132013。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创建和谐吉林,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机关、法治政府机关、服务政府机关为目标,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概述
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作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自2008年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良好,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情况、工作机构人员情况,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学习培训情况。
为了推进、指导、统筹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常务副局长和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组员,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兼任,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安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查、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目前由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2名窗口人员兼职承办。
在学习培训方面,我局在2008年两次举办培训班的基础上,2009年4月和8月再次举办两期培训班,我局从行政审批办公室选派两名人员参加了市政府组织的《条例》学习培训班,再次系统学习了《条例》的全部内容,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并重点对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难和答疑,共培训出各部门政府信息搜集、整理业务骨干16名,5月份,我们还从市委党校聘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对《条例》内容进行了专门宣讲辅导,收到很好培训效果。
(二)建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相继制定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并明确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法制处、监察支队、督察支队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联合督察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进行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
二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审批办公室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负责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三是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为了便于群众理解,在市政务中心公安大厅、交警支队的车务及驾管办事大厅和各分局办事大厅等处设立专门窗口,由专人用咨询解答、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况,做好市政务公开网上政府信息更新情况、向政府信息查阅点报送信息情况、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情况。
今年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当中,我们广泛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及时进行了维护和更新,扩大容量,增加信息。一是依托我局公安信息服务网,实现公安机关内部窗口工作信息的统一发布。二是通过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予以公布;三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公开警务;四是大量印制并发放各种办事须知等宣传品,进一步增加了社会大众对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年内共向政府信息查阅点报送政府信息4次,信息总量16条,所涵盖的内容包括出入境受理审批信息增加变动、车务和驾管信息变动、公共交通车辆治安管理信息变动、社会治安管理信息变动以及城建消防信息变更等方面。
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良好,主要集中在户政的人口信息、交警车务处的车辆信息和驾管处的驾驶员信息等方面,其中以公民个人身份申请信息的占绝大多数,以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中介机构申请信息的也有一定比例。
(四)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情况。
年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便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对全年工作进行了统一谋划和部署,并于上半年的5月下旬和下半年的8月中旬,由我局纪检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赵全林同志亲自带队,会同行政审批办公室、监察、督察、法制、交警、治安、禁毒、户政、出入境等10余个部门中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领导,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指导,2度召开各部门相关工作调度会,通报工作落实情况,指出不足,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确保了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平稳有效推进。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我局将具有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责职能,凡涉及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政府信息,全部在吉林市人民政府公安门户网站上主动予以公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397条,机构职能类5条,占1.26%;政策法规类163条,占41.05%;行政许可类58条,占14.61%;非行政许可类9条,占2.26%;行政强制类12条,占3%;执法执罚类124条,占31.23%;承诺事项及其他类26条,占6.54%。
其中2009年全年新增公开信息16条,在2009年新增公开的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条,占新增信息总数的37.5%;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3条,占新增信息总数的18.8%;监督类信息数5条,占新增信息总数的31.2%;机构主事和人员变动类信息2条,占新增信息总数的12.5%。
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的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内容有以下13种:
1、机构职能;
2、政策法规;
3、行政权力;
4、行政执法执罚;
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6、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
7、应急管理;
8、政务动态;
9、规章制度;
10、承诺事项;
11、行政复议机构的办公地点和通讯方式;
12、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
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三)公开的形式
1、充分利用公安政府网站发布种类政府信息。凡涉及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利益的公安部门相关信息,相关组织或个人可随时进入本网站,利用《指南》和《目录》索引查阅了解。
2、以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为载体,随时公开相关信息。为极大满足群众对公安工作动态信息和常态信息的知情权,我局2009年度共召开新闻发布会9次,利用省市电视台法制专栏和新闻栏目吉林市广播电台的“都市110”等公开和宣传公安信息1300余次,各类报刊杂志刊载信息72余篇。涉及的内容包括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城建消防、出入境管理、户籍政策等执法、执罚、审批(服务)方面。
3、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模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我局的政府信息查阅点设在行政审批办公室,设有窗口由专人负责。为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印制了便于群众携带和了解的《行政审批八公开》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六公开》等群众“办事须知”宣传品,将我局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审批条件、审批数量、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提交材料、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费依据、许可证号、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流程”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充分公开,并在政务中心公安大厅设立“复核纠错”窗口,专门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举报,还购置了电子触摸屏,便于群众查阅相关审批(服务)信息。
(四)公开的及时性
我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均按照《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多种有效方式予以了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从2008年1月1日起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止,我局依申请信息总数累计为32315件,其中2009年总数为16144件(该数字包括百姓到行政审批窗口进行咨询要求提供信息数)。
在2009年依申请信息中:
1、网上申请数314件,占总数的1.9%;
2、当面申请数15795件,占总数的97.8%;
3、信函申请数35件,占总数的0.3%;
4、其他形式申请数0件。
其中以公民个人身份申请的有11302件,占总数的70%;以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中介机构名义申请信息的有4842件,占总数的30%。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009年依申请信息中16144件当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9686件,占6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0件;
3、否决公开答复数6458件,占40%,其中:
①信息不存在数3060件;
②申请内容不明数0件;
③涉密免于公开数3398件;
④其他原因数0件。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一)行政复议情况
2009年我局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和受理数为7件,办结7件,其中:
1、维护行为数6件;
2、纠错数1件。
(二)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六、收费和减免情况
无。
吉林市公安局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