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1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存在的问题及2013年工作安排等,并附相关统计表。本年报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年报将在吉林市政府政务公开网(www.jlzwgk.gov.cn)和吉林市房地产信息网(www.jlsfdc.com)上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7号,邮编:132001,电话:0432-62450808。
一、基本工作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召开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开信息的编制进行了统筹规划,明确了各项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加大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制定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构建市、区、社区(街道)三级工作平台,规范操作行为、创新公开形式、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门人员承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制度上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在人员配置和学习培训方面,2012年,全局系统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1人,其中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0人,占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的比例分别为9%和91%;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的有关知识,全年共组织学习培训2次,培训24人次。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一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在吉林市房地产信息网(网址:www.jlsfdc.com)设置了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相关栏目,并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建立了网上业务服务平台,提高了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市民还可以通过信息网了解商品房投放市场的最新信息、成交情况、商品房合同备案情况、二手房源信息、刊登租售信息、房屋产权办理程序、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告信息、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公告信息等内容。二是认真做好吉林市政务公开网站信息上传和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工作。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分类梳理,全部予以公开,并对相关栏目的内容及时充实更新。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管理,基本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定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将需要公开的特别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在查阅点进行公开。三是通过报纸、广播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凡是重要的政府信息我局都通过报纸向社会公布,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做客电台直播间,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是百姓关注的,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了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2012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58条。
(二)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信息、工作动态等方面。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占3.4%;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10条,占17.2%;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4条,占6.9%;其他类信息42条,占72.4%。
2012年主动公开与公众和民生密切相关信息21条(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政策法规、项目情况、公示信息以及交易房源、商品房合同备案、预售信息等),占全年公开信息总数的比例为36.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
六、存在问题及2013年工作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向政务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点报送信息不够等。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附表:《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