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吉林市财政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并附相关信息统计表。
一、概述
(一)建立工作机构。《条例》颁布后,我局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部门,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各处室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初步建立起办公室为中心、各处室积极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工作小组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组织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根据工作实际,对《指南》和《目录》进行了完善,多角度、全方位对全局工作进行了公开,使广大群众更加清楚地了解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和进展情况。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转发了市政府贯彻《条例》的有关文件,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出台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做了具体的规定,并由办公室统筹处理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对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四)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一是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市政府举办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方法。二是集中培训,对全局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认真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方法等,加深全局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和数量。我局2008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5条,政策法规类24条,行政权力类13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类5条,应急管理类1条,工作动态类5条,规章制度类21条,行政复议机构办公地点和通讯方式类1条,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类1条。
(二)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2003年以来,我局对涉及财政工作的重要事项通过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开事项包括《吉林市财政局政务公开目录》、政府采购事项和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比较敏感的事项,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手段,形成了处内揭示板、局内电脑触摸屏、大屏幕液晶显示屏和财政局网站等多方位、立体交叉的信息公开载体,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了解和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我局2008年度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目前,我局在涉及国家机密、内部材料、请示件(未定事项)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因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我局2008年没有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通过2008年的认真努力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完善,但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如:部分信息到底能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把握不准;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主管领导亲自抓。各处室要密切配合,注重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使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二是加强载体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电脑触摸屏、大屏幕液晶显示屏和财政局网站功能,增加网站栏目和信息量,将更多的财政重要事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办事流程等向更广大群众公开,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让全社会了解财政,监督财政工作更好地发展。
三是加强指导培训。定期组织局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办理流程。
吉林市财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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