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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3    点击数:

        2020年1月10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编制了吉林应急管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bjxrth.com/gzbm/aqscjd_1/xxgkml/)。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应急管理局,地址:吉林市越山11号,邮编:132001,电话:0432-64805681,邮箱:bgs64805681@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市应急局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本着“依法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强化应急管理体系政务管理与服务,做到计划缜密、制度规范、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有效的促进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 健全制度规范,贯彻落实新《条例》机构改革后,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办公室,承担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协调,并明确办公室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公开工作。在省、市两级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培训会后,市应急局迅速组织全各处室开展新《条例》学习,要求各处室能够熟知新条例内容,并且能够掌握政务公开基本工作流程。要求各处室和属单位,明确政务公开处室负责人,处室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并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力求准确全面坚持政务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统筹协调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信息85条,其中权责清单类2条,政策法规类20条,安全与生产管理类13条,调查统计类13条,行政许可类15条,建议提案答复类1条,规划财务类2条,行政执法类6条,综合政务类10,其它类3。充分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高平台建设水平。市应急局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了申请公开各环节及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发布机制,使政府信息的管理更加规范。在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上传文件时分类更加科学准确,对已发布的但分类不准的文件,及时重新分类发布,我局自行维护的专栏做到了加强维护,更新信息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4

        4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1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3

        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592,33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相关要求仍有差距。一是由于我局专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较少,因此工作开展的不平衡,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二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处(室)在政府信息的形成、申报、审核等环节上存在滞后或不到位的现象。下步一是加强与各处室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二是持续用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并把涉及企业、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应急管理局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1人。全年组织信息公开培训2次,接受上级培训人员2人。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