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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吉市政公组〔2012〕3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编制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115

         

         

         

         

         

        吉林市安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17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吉林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该报告客观全面反映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吉林市安监局网站(http://www.jlssafety.gov.cn)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安监局,地址:吉林市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邮编:132010,电话:64805681,电子邮箱:bgs64805681@126.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本着“依法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我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

        建立了以局主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局行政审批办设专人具体承办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保证。

        组长:副局长许东光

        成员:刘    杨劲波  郎岩松  张腾蛟  王国斌

              孙衍敏  宋树库  尹京珠  高海燕  李庆富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我们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和完善了包括《市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听证制度》、《市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开评议制度》、《市安监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市安监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市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市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备案制度》、《市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市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九项管理制度和办法,并通过网络等形式予以及时公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奠定了基础。三是深化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内容包括了政策法规类信息、基本情况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类信息等,信息公开内容得到进一步丰富。基本形成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内容丰富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情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2016年局工作要点》和市政务公开办下发的各类文件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强化梳理、审核、公开程序,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法规、现行有效文件、行政行为、工作动态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四)积极拓展信息公开载体

        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形式,拓宽政府信息渠道,我们始终注重利用多种载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在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的同时,我们还在本局信息网站上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今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上共发布信息2059条。

        (五)认真做好网站信息公开和更新等基础性工作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我们在《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中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以及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等。同时,按照全市统一的工作要求,制作答复文本,明确责任、规范程序,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查询室,指定专人负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2016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11条。

           (二)公开的内容。在2016年公开的条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为22 ;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为3条。

           (三)公开的形式。2016年,在我局信息公开专栏或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7条。信息公开专栏和网站点击次数为5017次。

           (四)公开的及时性。2016年,我局应公开的文件信息总数为8条,这些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未超过20个工作日,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均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6月我局以北山广场举办的“安全生产月”为载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部署,我局制发了《关于开展吉林市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及中省有关部门、乡镇(街),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今年我市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呈现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声势宏大。全市有近2100多家企业在北山广场参加了 “安全生产月”活动;二是内容丰富。各部门采取直接面向广大市民交流互动的方式,当场解答市民提出的疑难问题460多条,现场发放宣传单(册)5.5万余份。市安委办将2000多个印有“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的环保购物袋现场发放给市民。市消防支队也制作了印有“珍爱生命、远离火灾”的环保购物袋向广大市民发放,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三是主题突出。咨询日活动中,各参与单位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活动主题,以各种不同内容的宣传图板、杂志、招帖画和宣传单(册)等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市民宣传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须知、铁路道口事故案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知识、职业病防治常识、安全用电、用气、用水、防火和道路及水上交通等安全知识。

        据统计,全市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共发放各种不同内容安全生产宣传单(册)26万多份。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收到申请数5,申请办结数5.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截止2016年(含本年度)末,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建立了以局主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局行政审批办设专人具体承办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保障经费,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保证。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相关要求仍有差距,需要我们在下一步工作加以解决和落实。由于我局专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较少,因此工作开展的不平衡,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二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处(室)在政府信息的形成、申报、审核等环节上存在滞后或不到位的现象。三是有些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政府信息更新、维护机制不够健全。

        (二)工作打算

        一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扎实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下一步工作中,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充实完善网站公开内容,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继续办好本局门户网站,适时更新改版充实信息公开专栏。同时要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水平。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已有的工作制度,及时补充制订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四是学习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方面要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培训活动;另一方面要开展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9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2

        单位负责人:许东光      审核人:董明刚       填报人:郭俊辰

        联系电话:64805681     填报日期:201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