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原名吉林乌拉,满语意思为“沿江的城池”。人类史前文化发源地之一,考古发现,16~23万年以前,就有人类在吉林地区栖息。距今约8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吉林地区始有众多人类活动。西汉初年(2200年前)在龙潭山和东团山一带建立地方少数民族政权,成为汉魏时期“夫余”王国的故都,从此吉林建城距今已有2200年的建城历史。公元410年高句丽复筑龙潭山城,成为高句丽王国的北方重镇。公元713年建渤海国后,成为独奏州涑州所在地。辽代,吉林隶属东京道涑州,靺鞨改称女真。女真人建立金政权灭辽后,吉林隶属金咸平路。元朝,吉林初属开元路,后属辽东宣慰司。明代初,吉林属奴儿干都司,中期属海西女真乌拉国,后期归属建州女真为后金领地。辽东都指挥使刘清三次奉命到松花江造船,吉林始有“船厂”之称。清初,清政府在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驻兵,在吉林造船,设水师营。康熙十年(1671年),宁古塔副都统安珠瑚奉命移驻吉林;康熙十二年(1673年),开始建城设治;康熙十五年(1676年),宁古塔将军巴海移驻吉林后,成为仅次于盛京(沈阳)的东北区域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中心,也是吉林省治所在地。雍正五年(1727年)设永吉州,州治在吉林城。乾隆十二年(1747年)改永吉州为吉林厅,隶属宁古塔将军。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宁古塔将军改称吉林将军。光绪七年(1882年),吉林厅升为吉林直隶厅,次年又升为吉林府。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清政府宣布设奉天、吉林、黑龙江行省,吉林省治仍设在吉林城。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改吉林巡抚为吉林都督。1913年改吉林府为吉林县,1929年改吉林县为永吉县,同时设吉林市政筹备处。1931年,日本军队占领吉林市。1932年,3月1日,日本在长春设立伪满州国。1936年4月1日,成立伪吉林市公署。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同年9月,国民党成立吉林地方治安维持会;10月,在中共吉林市委组织下成立吉林市政府;11月成立省政府于吉林市。1946年5月,吉林省、市政府撤出吉林市。同年10月,国民党在吉林市成立吉林省、市政府。1948年3月9日,吉林市解放。同年10月,省政府从延吉迁到吉林市。10月23日,成立吉林市人民政府。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吉林省、市政府仍设在吉林市。1954年9月,吉林省政府迁往长春。1958年,将永吉、磐石、舒兰、蛟河、桦甸县划归吉林市领导。1988年桦甸撤县设市,1989年蛟河县改市,1992年舒兰县改市,1995年磐石县改市。1992年设国家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9年设国家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