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2-06-28 14:18
根据司法部2022年1月7日发布的公告(第2号)和6月21日发布的公告(第5号),现就我市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应于2022年7月1日9时至4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21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吉林市申请人应按照网上预约时间于7月12日至13日,本人到吉林市司法局(船营区光华路98号司法大厦,吉林市妇产医院对过)一楼,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人须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段办理,并积极配合司法大厦的防疫管理要求,保持安全距离,出示本人“吉祥码”(绿码)、通信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等,接受体温检测。
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放宽地区户口簿原件。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有关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由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吉林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432-69982121
吉林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