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0-01-19 10:17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中心编制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www.bjxrth.com/)。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南山街225号,邮编:132013,电话:0432-64805078,邮箱:jlszfg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中心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数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围绕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动态、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使用等内容为公开对象,积极推进落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中心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住房公积金规范性建设的基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作为宣传公积金制度、方便职工办理业务、提高公积金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的重要平台加以强化。年初,中心把政务公开作为基础性重点工作与年度各项管理工作统一进行部署,制定下发了《中心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中心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细化分解方案》,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激励考核目标责任书》,考核分值权重达11%,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公积金各项业务建设一同监督落实、一同考核问责。根据干部变动,及时调整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工作小组成员,确保权责统一。在此基础上,中心注重政务信息员队伍、公积金政策解读队伍、舆情研判队伍的建设,截至目前,全年已受理和解读公积金政策法规30余次。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中心从完善制度入手,梳理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预决算“三公”经费管理公开公示制度、聘请义务监督员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共20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修订《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及时复查、及时更新、及时完善;及时编制《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中心网站进行对外公开。为保证对外信息发布的准确和权威,中心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在网站、微信、微博等各渠道公开的各类信息,都依法依规做好了保密审查,截至目前,共签批保密审查表40余张。此外,中心注重社会监督,通过在各服务大厅摆放意见箱、意见簿以及12329热线、网站、微信、微博等途径,收集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中心政务公开工作。
(三)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确保透明运行。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一是继续推进住房公积金“最多跑一次”改革公开透明。中心根据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进程,围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将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的改革成果通过中心官网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新浪微博等自媒体平台进行公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积金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二是规范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公布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对中心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效益分析以及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主动披露,及时通过网站公开了中心2018年决算和2019年预算内容。三是加强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按照最新业务办理规定对网站办事指南栏目进行全面更新;整合优化提取业务提示卡、贷款提示卡、二手房贷款告知书等便民手册;因办公地址迁移,对船营、龙潭、丰满、永吉分中心的行政审批八公开公示板在所属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内容改版重新上墙,通过现场展板公开,各网点业务效率、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四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向省住建厅报送信息23篇,采用8篇,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共23篇,采用31次。
(四)发挥公开平台作用,扩展公开渠道。中心充分发挥自媒体平台作用,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率。加强网站管理,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宣传工作以及改革后办事指南内容更新和空白板块的内容填充工作。目前全年通过中心网站对外公开各类信息100余篇,做好微信公众平台运营,推送图文消息20余篇,图文阅读转载量达45.3万人次,微信平台关注总人数达21万人。
全年为职工发送业务提示短信183.03万条,通过12329服务热线为职工提供政策答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和查询等自助和人工语音服务总量达14.6万人次。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便捷申请服务。中心不断加强依申请公开管理,为职工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健全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通过中心网站对外公开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申请答复文书,截至目前,已受理依申请公开5起;继续做好12345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转办问题的答复工作,全年已受理转办问题7件;做好职工投诉和上访接待工作,对2家不建不缴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强化中心各服务大厅的政务公开管理和服务,继续推行服务导引和总值带班管理制度,设立咨询台,履行首问首办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为职工提供专业并高效的答疑解惑服务。
(六)做好对内公开工作,加强内部监督。为保障中心内部职工知情权、监督权,中心对需要职工知晓的事项通过OA内网(自动化办公系统)及时公开中心人事变动、捐款捐物、党费缴交、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整改措施和方案、政策调整、评优选先、工作部署、党员民主测评、工作纪律考评、绩效考核通报等情况,接受内部职工监督,保障了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设立公示板,对便于通过展板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年度新制作规范性文件2件,新公开数量2件,对外公开总数量16件。
(二)上一年权责清单中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共2项,本年度新增1项,发生总量达78.28万件。
(三)上一年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事项共1项,本年权责清单无变化,共作出2件行政处罚。
(四)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项,采购总金额60万元。
(五)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通过报刊、政府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合计91条信息。
(六)《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的第五项中行政许可、第六项中行政强制和第八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本年度未发生。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5件,申请人为商业企业,予以公开5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9年(含本年度)末,全年未收到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公积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整体水平与缴存职工期望仍有差距,主动公开的及时性和公开率尚需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有待提升。2020年将从两个方面着手改进工作。一是对标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动公开机制,规范信息管理,畅通处理流程,提高主动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将结合市公积金中心实际情况开展培训,加强培训实效性,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2020年,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严格执行新《条例》,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兼职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3人。全年组织中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接受上级培训人员2人。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2次。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