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赋能政务服务 焦作市公积金起草两项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 发布日期:2020-10-09 09:07
近日,由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起草的《政务服务窗口十项文明服务规范》和《政务服务窗口人员仪容、仪表、仪态规范》(简称“两项标准”)焦作市地方标准正式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发布实施,赋能焦作市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
这两项标准分别规定了政务服务窗口文明服务的指导思想、术语和定义、十项文明服务规范;服务窗口人员仪容、仪表、仪态规范的术语和定义、仪容、仪表、仪态的标准姿势要领及寓意。对政务服务窗口文明服务的十项具体内容、功用及要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对服务窗口个人形象及言行举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标准编写规范,服务水平堪比空乘,具有较强的先进性、针对性和适用性。
今年6月份,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市质量监督局委托着手开始两项标准的起草工作。两项标准基于该中心打造全国服务标杆的有益探索和经验总结,针对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和窗口服务的共性问题,立足于全面提升政务窗口文明服务的目标,在中心出版的《住房公积金窗口服务和管理实务手册》一书的基础上,经过进一步深入细致的研讨、修改和提升编制而来。
两项标准起草期间,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技术指导,并通过焦作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二级调研员朱国栋、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王红艳、河南理工大学副教授戴喜梅等7名专家的严格评审。专家组对标准的结构合理性以及“两个标准”的全部内容进行了逐字逐句的审查并最终全票通过。后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审核,于9月21日正式通过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备案并发布实施。
近年来,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标准化服务和管理方面走在全国同行业前列,并且吸引众多省内外窗口单位学习参观,“两项标准”的正式发布,将为焦作市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良好形象的树立提供重要遵循和有力保障,并将为我市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贡献住房公积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