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减轻缴存职工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压力,《吉林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经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12月29日起实施。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