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变更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2-11-07 09:32
尊敬的吉林银行公转商贴息贷款客户:
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因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流动性紧张,中心委托吉林银行吉林分行为部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办理了公转商贴息贷款,由中心为吉林银行贴息,使这部分职工及时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低息的政策优惠。目前,中心资金压力有所缓解,已与吉林银行达成协议,计划于2022年11月8日-2022年11月12日期间,将公转商贴息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此,将相关重要信息公告如下:
一、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您可以通过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个人网厅以及中心所有服务窗口,方便快捷地查询和办理与此笔贷款相关的业务。
二、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您可以签订公积金还款代扣业务,即每月用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还款;也可以直接使用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此笔贷款本息,即提前还款。
三、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您此前签订的商贷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将自动解除,中心不再按之前约定定期(每月或每年)向您指定的银行卡划转资金。您可按前款提示线上或到公积金窗口签订公积金还款代扣业务。上述业务变更可能产生部分客户的商贷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未能实际到账的情况,您可以持身份证及银行卡到中心任意窗口办理补提手续。
此次业务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中心将努力为您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如有问题,请详询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电话12329。
中心各窗口具体地址与电话为:
1.船营分中心:船营区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2楼 64805033;
2.昌邑分中心:昌邑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中兴街105号 62674516;
3.龙潭分中心:龙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龙潭区徐州路10号 63600955;
4.丰满分中心: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高新区深圳街98号 65150236。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