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业务指南——个人账户解冻
- 发布日期:2018-11-26 16:17
个人账户解冻业务指南
一、办理要求
个人账户冻结期满后应自动解冻,提前满足解除冻结条件的,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材料可提前办理解冻。
二、所需材料
(一)法院解冻:
1.法官证;
2.《民事裁定书》(正本);
3.《协助解冻存款通知书》(一式两联)。
三、办理场所
(一)缴存机构为市内的单位到丰满分中心办理。
(二)缴存机构为外县的单位到各外县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一)法院结冻的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各分支机构办理;
(二)管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
(三)经审批后,办理个人账户解冻业务;
(四)业务办结后,办理人签字,取回凭证回联存档。
五、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六、注意事项
以上所有要件须提供原件。
如有问题请拨打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