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业务指南——个人账户冻结
- 发布日期:2018-11-26 16:17
个人账户冻结业务指南
一、办理要求
按法律法规需要冻结职工个人账户的。
二、所需材料
(一)法院冻结:
1.法官证(两人以上);
2.《民事裁定书》(正本);
3.《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一式两联)。
(二)贷款逾期冻结:由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冻结通知书》。
三、办理场所
(一)缴存机构为市内的单位到丰满分中心办理。
(二)缴存机构为外县的单位到各外县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一)法院扣划的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各分支机构办理;
(二)管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
(三)经审批后,办理个人账户冻结业务;
(四)业务办结后,代办人确认签字,取回凭证回联存档。
五、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六、注意事项
以上所有要件须提供原件。
如有问题请拨打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