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业务指南——缴存比例变更
- 发布日期:2018-11-26 16:20
缴存比例变更业务指南
一、办理要求
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必须一致,且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二、所需材料
(一)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须提供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工会讨论决议(降低比例需提供);
(二)《住房公积金提高(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一式二份。
三、办理场所
住房公积金各分支机构。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登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www.jlgjj.gov.cn),下载《住房公积金提高(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印章;
(二)单位专管员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办理;
(三)管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
(四)经审批后,办理比例变更业务;
(五)业务办结后,单位专管员签字,取回凭证回联存档。
五、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如有问题请拨打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