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乡镇房屋权属交易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发【2011】31号)精神,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方案>和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吉办发【2013】28号)规定,吉林市乡镇房屋权属交易服务中心为隶属于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有:
一、在全市集体土地及乡镇国有土地上,负责房屋转让、抵押等交易活动以及房屋权属与交易档案管理。
二、对房屋权属与交易结果进行确认。
联系电话:0432-65128901
办公地址:吉林市昌邑区雾凇中路600号不动产登记中心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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