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属性
此文件为主动公开。
二、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物业治理三年工作计划》、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消除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工作的通知》,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为改善社区代管住宅小区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品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就加强本市城区社区代管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出台了《关于规范城区社区代管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简要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物业治理三年工作计划》、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消除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工作的通知》、吉林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物业治理三年工作计划》指示精神,拟定此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指导意见》的出台,主要是提升我市住宅小区居住环境,推进落实物业企业专业化管理,提升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成立区属国有物业企业,兜底保障非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实现基础物业服务兜底保障长效机制。
(三)物业服务模式
针对我市城区住宅小区当前存在的几种管理模式,按照“一区一案”原则,制定出相应的提升物业管理措施方法,达到精确落实,长效提升的目的。
(四)服务内容和标准
根据我市住宅小区当前两种形成模式,分为开放式住宅区和封闭式住宅区。参考《吉林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DB22/T 1786-2013)并与吉林市物业管理协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例会研究,结合我市当前物业服务现状和物业消费水平,制定出两种模式的服务内容和标准。
(五)工作安排
依据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物业治理三年工作计划》、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消除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工作的通知》、吉林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物业治理三年工作计划》的安排部署,制定相关工作开展和完成的时间期限。
(六)保障措施
依据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物业治理三年工作计划》、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消除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工作的通知》、吉林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物业治理三年工作计划》文件要求,在省、市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城乡治理工作各项要求和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引领群众参与,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8日
关联原文:http://zzj.bjxrth.com/zwgk/zcfg/gfxwj_1/202201/t20220112_10130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