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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五)销号确认表

        时间: 2022-12-14 08:47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1214

        整改任务

        十五、污水处理能力短板明显。松原市太平川镇、四平市铁东区叶赫镇等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管网建设滞后等原因,导致负荷较低,无法稳定运行。

        整改目标

        强化污水收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实现污水厂(站)稳定运行。

        整改措施

        (一)20226月底前,市住建局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全面梳理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的满负荷、超负荷等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建立问题清单。202212月底前,指导存在问题县(市)区、开发区制定推进工作方案,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逐步推动解决。

        (二)市住建局督导重点镇所在县(市)区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前期论证、管网建设、运行负荷情况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并推进实施,202212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整改完成情况

        (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4月份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对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进行排查摸底,摸排中发现2座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分别是:磐石市污水处理厂存在超负荷运行问题和舒兰市污水处理厂存在低负荷运行问题,已建立问题清单并于4月底上报至省住建厅。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清单,督促磐石市住建局和舒兰市住建局针对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分别制定了磐石市污水处理厂排查问题整治方案和舒兰市污水处理厂排查问题整治方案,并于2022128日上报至省住建厅。

        (二)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导各县(市)区对重点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管网建设滞后等原因,导致负荷较低,无法稳定运行的问题,同时要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平稳运行。

        组织专家组对各县(市)区重点镇生活污水处理站不定期进行现场调研指导,针对存在问题的各县(市)区重点镇分别发整改函、提示函,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

        会同省厅专家组对各县(市)区重点镇生活污水处理站现场调研指导,推进重点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能力提质增效。

        吉林市十个重点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均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签字)

         

         

        中央人民政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建设报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建设厅 吉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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