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住建发〔2022 〕176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制定了《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公组〔2022〕4号)《关于印发<2022年吉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吉市政公组发〔2022〕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局政务公开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此工作要点。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处室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持续加大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功能效应。
二、务实求效,狠抓落实。根据《2022年吉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部署,除基础工作以外,明确由我局负责落实的工作主要有:
1.第40项,深入推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坚持“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原则,依据各交易领域招投标项目特点,重点公开包括项目审批、项目计划、招标(出让、交易)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合同订立、项目履约、投诉和监督处罚等方面信息。
(该项工作由市政数局牵头,市住建局按照职能落实)
2.第41项,深入推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检查结果,推动依法必须采取招投标方式项目的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该项工作由市政数局牵头,市住建局依职责配合工作)
3.第54项,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明确并向社会公开本系统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督促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局办公室牵头,供排水处、燃气处、供热办负责,市水务集团、热力集团、港华及昆仑等重点燃气企业具体落实)
4.第55项,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牵头,供排水处、燃气处、供热办具体落实)
三、强化责任,提高质量。各处室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主动认领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表相关内容和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逐条逐项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全面高效完成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