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农业科学院桦皮厂科研基地建设项目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因公共利益需要,昌邑区拟对吉林市农业科学院桦皮厂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工作。项目征收范围为:北至原种场一分厂农用地;东至原种场一分厂农用地;南至原种场一分厂农用地;西至原种场一分厂农用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涉及的下列各项行为的相关手续: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依法鉴定为危房的排危情况除外);
(二)房屋析产、分割;
(三)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以及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续期;
(四)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房屋的续建;
(五)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市场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暂停办理期限为一年。暂停办理期限届满或在暂停期间书面通知取消的,有关部门可以恢复办理。
特此通知。
吉林市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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