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对解决这些问题有何针对性?
近年来,通过实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整顿提升以及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氯酸钾、礼花弹等方面的专项治理等工作,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稳向好。“十一五”期间,全国共发生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587起、死亡1110人,年均发生事故117起、死亡222人,比“十五”期间年平均死亡人数减少82人,下降26.9%。2011年,全国发生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81起、死亡164人,同比减少12起、48人,分别下降12.9%和22.6%。
尽管烟花爆竹事故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作为一个小行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仍然很大,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是引发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的主要原因。
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疲劳上岗、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仍然严重。如,2010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发生的11起较大以上事故中,均存在作业现场药物超量滞留现象,有6起涉及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擅自增建工(库)房或在规定的作业场所外作业,4起涉及作业现场超定员,2起涉及超许可品种范围生产经营;2011年发生的7起较大以上事故,均不同程度存在超员超量生产作业、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将多个危险工序在同一工房内进行、检维修设备未履行审批程序、作业人员疲劳上岗、恶劣天气强行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混乱。个别企业转包分包生产经营,企业法人形同虚设,生产组织严重混乱。一些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底数不清,企业内部安全检查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隐患问题,不能及时制止生产作业中的违规行为。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技能差。一些烟花爆竹企业从业人员未经必要的安全培训及考核就上岗从事涉及危险品的作业,导致对相关作业危险性的认识不足,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技能,对超药量作业、工具老化或不合格等严重违规行为和隐患习以为常、熟视无睹,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第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差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改变。虽然大部分地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整顿改造提升,企业安全条件得到了改善,但仍有一部分地区和一些企业由于设计先天不足、许可审查把关不严等因素,企业依然存在内、外部安全距离不够,“三库”(药物总仓库、成品总仓库、中转库)核定储量及工房设置与企业产能不匹配,涉药工、库房屋防护屏障,工房建筑结构、防火等级不符合标准要求,工艺布置不合理等问题。这些基础设施安全缺陷致使安全防护能力不够或起不到作用,导致事故扩大、升级。
第三,基层安全监管仍不到位,监督执法不严,以及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问题依然突出,也是导致烟花爆竹事故的重要原因。
部署和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就是针对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强化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整顿提升,同时,也为安全监管、执法等工作提供了新的抓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5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出台对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哪些的指导意义?
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发23号文》)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10〕53号,以下简称《国办53号文》)的重要举措。《国发23号文》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国发23号文》作出要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决定。《国办53号文》共7个方面18条措施中,重点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提出8条措施和目标,都要通过企业标准化创建,促进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形成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达到烟花爆竹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企业是安全生产的“内因”,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好坏,关系安全生产大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最终体现在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各级政府、部门以及企业本身所做的努力,都是为了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的不断加强,只有真正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因此,紧紧抓住企业这个“主体”,通过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企业自身开展标准化自评,对照检查标准化要素,很容易发现自身在硬件设施条件和管理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使企业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技术装备、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开展标准化工作,有利于推进解决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2005年以来,通过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经过两轮的发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淘汰关闭了一大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基本实现了初级工厂化生产,生产经营事故逐年下降,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但是,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相当数量的企业安全基础设施条件与国家标准规定差距较大,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重特大事故仍有发生。这次制定的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标准,将2008年以来国务院、安全监管总局下发的重要文件以及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全部细化到标准化的基本要素之中。通过标准化创建,可以促进企业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从源头上排除隐患,预防事故。
开展标准化工作,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强化监管,规范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方法。通过标准化考评,建立考评工作档案,对本地区企业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便于实行分类指导和监管。对不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破坏环境的、要依法关闭;对规定时间内不能达到最低标准(三级)的企业,监管部门要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达到三级标准的企业,要促进改造提升一批;对条件较好的企业,要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建成本行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标准化考评的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贷、保险、投融资和评先推优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是什么?
根据《通知》的要求,现有烟花爆竹企业在2012年底前原则上都要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今后新建烟花爆竹企业取得相关许可证后一年内应实现达标,“十二五”末,20%以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以上标准,30%以上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以上标准的目标,这是总的目标。各省级安监局还要根据本地区烟花爆竹企业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小组,明确年度计划和工作目标。
具体在在执行过程中,应该重点做好4方面工作:
一是要认真组织开展宣贯培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认真学习、准确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基础上,组织对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评审人员,烟花爆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自评人员进行宣贯和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要对每一名参与评审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在评审工作中熟练掌握、准确把握《评审标准》。烟花爆竹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组织机构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提高全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知识和有关要求,为开展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企业自评奠定扎实基础。
二是要选好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普遍人员少,监管任务重,标准化工作需要依托相关的技术支撑单位来负责评审组织工作。评审组织单位要选择工作业绩突出,信誉度高,能够真正替安全监管部门把好关,并且有熟悉专业人员的单位来承担。评审单位要有烟花爆竹评价资质:乙级评价资质单位可以承担本地区三级标准化企业评审;甲级评价资质可以承担全国各地一级和二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凡不具有烟花爆竹安全评价资质的单位,若具备高于乙级烟花爆竹安全评价资质的条件,可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推荐,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同意后,在本地区从事烟花爆竹企业标准化二、三级达标评审工作。评审单位必须要成立评审小组到现场,严格按照标准逐一核实情况并对号打分。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都要为自己的评审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评审单位要对自己出具的评审报告负责,评审组织单位要为自己的审查意见负责。
三是严格控制越级申请评审。烟花爆竹企业在开展标准化工作运行一年,并自评达标后,首次只能申请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标准化三级企业应持续运行2年以上并不断完善提高后,方可申请标准化二级企业达标评审;标准化二级企业应持续运行2年以上并不断完善提高后,方可申请标准化一级企业达标评审。对个别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一年后,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可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但必须严格控制。对已经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81号)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并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的企业,可以视同新标准的标准化三级企业管理,待有效期满后按照新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四是要把标准化工作与日常监管及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促进企业持续改进提升,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2012年底达不到三级标准化的企业,许可证到期后不得换证;企业达标后,每年要开展自评,自评报告要报评审组织单位备案;评审组织单位在3年有效期内要对达标企业组织现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报告当地安全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