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应急发〔2020〕23号
吉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
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
现将《2020年吉林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3日
2020年吉林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把握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现状和较大以上事故规律,坚持风险防控和精准治理。2020年,建立起“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基础,以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为重点,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使企业安全基础得到明显改善,本质安全水平显着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市工贸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实现稳中求降,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三个必须”要求,厘清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及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构建监管、执法、应急救援、保障等职能分工清晰、互为衔接的“大安全”管理格局,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
2.深入开展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在全市深入开展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全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
目标任务:(1)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大中型企业(企业划型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020年底前三级以上标准化自评率达到100%。(2)金属冶炼(含铸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重点领域,2020年底前三级以上标准化自评率达到100%。(3)辖区内规模以上工商贸企业,2020年底前三级以上标准化自评率达到65%以上。
3.继续推进工贸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一是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吉安委〔2016〕7号),今年在工贸行业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双重预防工作;二是在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推进“双体系”建设,全面建立风险分类分级管控警示制度,制作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分布图,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控责任公告栏和重点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风险管控,防范控制化解风险;三是要同步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通过标准化体系规范运行,推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改进;
目标任务: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工贸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2020年底前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4.加强源头管控,严格项目建设。依据《吉林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吉安监管综合二〔2017〕180号),在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督促相关企业按要求履行好“三同时”手续。
(二)坚决防范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
5.全面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在辖区内,全覆盖贯彻执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使企业员工熟悉和了解企业和岗位的安全风险及管控方法,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6.强化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企业人员安全素质。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督促金属冶炼(含铸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获取操作证书后持证上岗。2020年,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培训,增强企业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
7、深化金属冶炼、钢铁煤气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督促金属冶炼(含铸造)贯彻执行《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第91号令),严格对照《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等要求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强化《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贯彻落实和督导检查;二是按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005)、《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安监总管四〔2010〕125号)等标准规定,开展以煤气着火、中毒、窒息和爆炸事故为重点的钢铁煤气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设备的安全性能,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8.持续开展粉尘涉爆、液氨制冷和有限空间工贸行业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要督促辖区内涉及金属粉尘、木粉尘和粉尘作业场所超过30人的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粉尘作业台帐,要严控涉爆粉尘作业场所人员数量,对除尘系统等重点部位、粉尘清扫清理等重点环节开展重点检查;要在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检查基础上,进一步排查本地区涉氨制冷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紧盯酿造企业和造纸厂等涉及污水处理系统的有限空间重点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好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安全培训、作业审批、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等工作。
9.推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要求,在全市工贸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有效惩戒安全生产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