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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 议事协调机构文件
        发布时间:2021-06-08 16:40 来源:吉林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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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市“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

            

            

          





        吉市安委办202188 

                               

         

         

         

         

        关于全市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

        “企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办,全市各生产企业:

        按照《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吉市安委办发〔2021〕81号)要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生产企业中开展以“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活动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目标,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全员安全素质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形成安全生产全员参与、全员监督的局面,进一步提高员工自身安全意识和参与安全管理的自觉性,切实减少和纠正生产作业中的“三违”现象,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安排。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发动,提高企业和员工的参与意识,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立足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活动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扎实稳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确保做到全员覆盖,人人知晓,扎实落地。

        (二)有序推进,务求活动实效。各生产企业要处理好“企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关系,结合实际统筹兼顾,落实措施和责任,注意总结积累工作经验和培养选树典型,用“企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成果检验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真正做到“两融合,两促进,两不误”。

        (三)优化服务,加强奖惩力度。各生产企业要对“企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为活动深入开展创造开放、有序、稳定的环境,通过奖惩机制的实施,激发全员参与的热情,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附件:1.“安全红袖章”行动方案

                  2.“事故隐患大扫除”行动方案

                  3.“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方案

         

         

         

        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附件1

         

        “安全红袖章”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我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在全市生产企业中实施“安全红袖章”行动,制定以下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红袖章”行动,充分发挥企业专、兼职安全监督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形成企业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行动内容

        企业安全监督员每天佩戴安全监督红袖章上岗,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一)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二)班前检查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和班中使用情况。

        (三)检查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作业情况,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等。

        (四)特别是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及时制止,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如不听劝阻立即逐级报告。

        (五)对每天的安全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详实的记录和及时总结。

        三、行动要求

        (一)各生产企业自行设计、印制、发放本企业的红袖章,所有安全人员佩戴“红袖章”上岗开展工作。

        (二)建立企业安全监督人员、车间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以“红袖章”为标志,开展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监督巡查。

        (三)生产企业制定相关奖惩制度,对“红袖章”在工作中履行权力和义务情况进行评价,对敢抓敢管、严把现场各个安全关口,工作扎实、成绩显着的给予奖励;对不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或滥用权力的,及时调整撤换,造成后果的严厉追究责任。

         

         

         

         

         

         

        附件2

         

        “事故隐患大扫除”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我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在全市生产企业中实施“事故隐患大扫除”行动,制定以下方案。

        一、行动目标

        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活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企业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各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分级成立“事故隐患大扫除”工作领导组织,组织指导本企业、本部门“事故隐患大扫除”工作。

        三、行动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事故隐患大扫除”工作:

        (一)《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三)高危职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四)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五)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六)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隐患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七)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追究情况。

        (八)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员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九)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十)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的风险点、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四、行动要求

        (一)统筹领导,明确职责。企业“事故隐患大扫除”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行动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组织发动,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事故隐患大扫除”行动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为主、上级督促为辅。企业要“明确自查自纠为主,检查督促为辅”的指导思想。要充分发挥企业车间、班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的积极作用,针对“事故隐患大扫除方案”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工作,从检查、发现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措施、复查验收等各方面完善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要明确分工实施,确保整改到位。

        (三)全员发动,奖优罚劣。“事故隐患大扫除”工作要发动全体企业职工,全员参与。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定期梳理排查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对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对在行动中敷衍塞责、不负责任的人员给予处罚。

         

         

         

         

         

         

        附件3

         

        “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我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在全市生产企业中实施“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制定以下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企业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以厂为家的主人翁精神,通过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充分发挥企业员工的自觉监督作用,激励引导企业员工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主动举报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生产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二、行动内容

        (一)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员工结合岗位实际,认真学习本岗位作业中最重要作业环节,最容易出现人身、操作等安全问题的关键点和针对性制定的相关卡控、预防及应急逃生措施等内容。

        (二)进行安全提醒。落实“一日一醒”制度,在企业认真执行班前警醒、班中提醒、班后反省,形成互相监督、互相提醒的安全氛围。

        (三)鼓励安全帮扶。对企业中发现的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操作能力不足的重点人员,通过一对一安全帮扶、互结安全包保对子、班组互保等措施落实帮扶包保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四)全面征求隐患线索。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开展网上、微信举报等多种形式,引导鼓励广大员工为安全生产工作提意见、找问题、查隐患、找办法。

        (五)及时兑现奖惩。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核实举报内容。限定对举报问题的办结时间,对举报内容认真核实、及时反馈,对核实后认为有价值的线索分等级给予奖励

        三、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企业要成立“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领导组,认真组织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办、整改、奖励等工作,要加大投入,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开门纳谏,有效整改。要广泛听取企业员工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确定整改措施,努力形成受理、查办、反馈、分析汇总、改进提升的闭环系统,逐步建立完善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企业现有条件,以黑板报、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切实增强企业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