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606F/2021-02699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28日 |
标 题: | 吉林市司法局关于公布全市需求端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司发〔2020〕30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6月29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606F/2021-02699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28日 |
标 题: | 吉林市司法局关于公布全市需求端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司发〔2020〕30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6月29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总部署,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保留省级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50号)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全市需求端证明事项清单进行了进一步清理,确认保留证明事项66项,现予以公布。
本清单公布事项如与国家、省公布的证明事项发生冲突,由实施部门及时报市司法局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吉林市需求端证明事项清单(2020年)
吉林市司法局
2020年6月28日